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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公所辦歸鄉,其實手續還滿簡單的,只要拿出你的適任證書跟身份證跟 印章(沒帶的話 用手印)還有離營AB卡,然後在緩召申請通知單上面簽名蓋章,申請通知單你要自己帶回來 離營AB卡公所會收回去,承辦人員會在你的適任證書上面蓋上"後備軍人報到章 役別:預士"。 至於身份證,承辦人員是說以後有需要或結婚再換,每個公所作業可能都不一樣。 P.S.緩召申請通知單上面寫一堆以後若辦緩召帶的證件跟緩召資格條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45.196 ※ 編輯: d9003000 來自: 61.225.45.196 (04/07 09:31) ※ 編輯: d9003000 來自: 61.225.45.196 (04/07 09:36)
toppeopletop:請問我什麼名都沒簽到...也沒有你說的緩召證明 04/07 11:18
toppeopletop:這樣正確嗎??他只在適任證書上蓋章..我連私章都 04/07 11:19
toppeopletop:沒用到耶...AB卡也是看一看直接收去都沒寫東西@@" 04/07 11:20
toppeopletop:還有其他人也辦好的嗎...分享一下杯^0^ 04/07 11:25
budfe:我也沒簽到名 04/07 13:06
budfe:有人知道那個有差嘛? 04/07 13:06
d9003000:緩召申請通知單簽名部份他拿走,我只帶回上半部 04/07 13:53
d9003000:我想可能每個公所作業方式不同吧~~~ 04/0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