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g9 (N N )
看板DIRDS
標題[役政] 研發替代役換工作問題
時間Sun Jul 27 22:19:55 2008
我現在錄取一家竹科的公司,也已經進去上班了,
對公司的環境薪資都滿意,只是最近家裡發生變故,
母親需要大量的醫藥費,父親已經退休年紀也很大,
我是家裡獨子,希望可以換到離家比較近的公司就近照顧,
當初說明會我只記得一年後才能換,而且要正當理由,
雙方公司要同意,我只想知道我這理由算充足嗎?
因為現在家裡正需要錢,也不能回去當一般替代役,
還是說有什麼方法可以換,現在公司的經理已經理解我的情形,
只是制度上似乎還不明朗,或是有之前國防役的例子可以讓我知道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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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212.33
推 Kaeida:所以正當理由就是非個人理由,也就是說因為部門裁掉或是公司 07/27 23:28
→ Kaeida:倒掉這種理由,這是指國防役啦!所以家庭問題屬於個人因素 07/27 23:29
→ Kaeida:不過也是可以跟公司討論,基本上他們同意後,是可以想"正當" 07/27 23:31
→ Kaeida:理由讓你走啦!但這就要看你如何跟公司談了 07/27 23:32
→ littlepinpin:我建議你直接打去問 因為現在跟國防役完全不同了 07/28 02:45
→ littlepinpin:祝你得到你滿意的結果 原po加油 07/28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