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ulawwusky:可以透露一下是哪間嗎? 09/21 23:14
推 billandcs:聽說很多...可是我一定不會去這種公司,擺明想佔便宜 09/21 23:16
→ tolight:照當初的合約走阿~ 09/21 23:20
→ sai1268:先公布是哪間吧...不要讓學弟們笨笨的進去 09/21 23:40
→ DGmon:合約沒試用期,沒寫到的照公司規定,但不得違反勞基法 09/21 23:56
→ DGmon:但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的規定~~ 09/21 23:57
→ DGmon:已經寫信要求高層解釋,再不行就請役政署出面了 09/21 23:58
推 nagisanoff:可以私信告知哪間公司嗎 謝謝你的好心 09/22 00:39
→ justjimmy:直接請役政署出面要求高層解釋比較快吧 09/22 08:09
推 xmonkx:直接打去役政署,昨天的講座阿姨有說到這種狀況 09/22 08:10
推 abc01251:先公布哪間吧~根本沒必要幫這種公司保留 09/23 11:43
推 yfr:川X ? 09/27 20:25
※ 編輯: DGmon 來自: 59.104.185.168 (10/01 01:19)
推 hakkacandy:爛到哭爸 10/01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