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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us2363 (angus)》之銘言: : 各位好 : 在公司待了近3個月 工作負擔很大目前想回役改服警察或消防, : 我知道不能以不適任理由回役 轉調要等兩個月但是我要回役也需要等嗎? : 理由要如何跟內政部說會較容易回役 我也不要轉調公司了 : 或是乾脆曠職3天呢? : 希望有板友大大可以以過來人分享經驗 私信也可 感謝 敝人已回役,並役畢。 感念之前本版的前輩,敝人分享回役的心得。 如果現在回役成功的話,你又是常備役體位,現在只需比替代役體位多服15天。 (我沒爽到...) 1.曠職不要連續三天,斷斷續續曠,最好曠第一天,就請公司通報內政部。 2.先跟公司討論,讓你回役。公司可用你服役績效不佳,造成公司虧損等理由, 把責任歸咎於你。大多數的公司,不願意把責任歸於公司,會造成下次他們 可申請研替名額的減少。 3.可請你有投票權的地區的民意代表,協助你跟內政部溝通。 (如果家人有認識的更好,我沒有...所以拖很久,公司和內政部才放人) 4.如果你有決心回役,就一定要有黑的決心,因為你表明要回役,基本上在原公司 也不會好待。 5.真的很想回役,快跟公司表明吧,回役通常要經過兩個月到半年,才會成功。 6.你現在開始準備回役,有一個優勢,如果公司願意給你一點過年紅包,你應該可以 領了以後,再回役。(看你是否缺錢囉) 7.如果回役成功,專訓一定要衝好成績,方有機會去好單位。(但跟運氣也有關) 8.對了,如果你真的想走,那就準時上下班吧。 以上 ps. 莫問我從何處役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236
alamabarry:推準時上下班 01/30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