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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已下線的研替... 我對研替的第二階段待遇非常不滿意,想提出幾項疑義,不知是否有人能開釋一下 或是替大家,及往後的學弟謀福利~~ 大家都知道,我們分為: 第一階段屬國防部,領大頭兵薪水,為期約一個月,是否有軍保?(當初的團體險算嗎?) 第二階段則歸內政部,領預官預士的薪水(有無補看公司),卻無勞保或軍保,請繳國民年金! 第三階段歸公司,公司開多少領多少,勞健保大都沒問題跑不掉~~ 我想問的是,為什麼我們在第二階段時領的是少少薪水(多數屬官方單位都沒補) 卻連基本的勞保或軍保都沒有,而還要自己繳屬於"無工作者"繳付的國民年金呢?? 當初在座談會時我有提出,役政署卻回答說,當初立兵役法時並無考慮會有國民年金法 而且兩法不同(配套沒做好),無能為力,只能繳... 所以如果當初沒被催繳國民年金的話 是否意味著內政部少報我們理應所得的勞保或軍保呢?? (不管年金會不會破產)身為付出勞力,心力,智力,卻沒被納保,還要自行投保國民年金 實屬不合理,更不用說內政部第二階段時收了龐大的研發替代役發展基金 (公司付薪給內政部,內政部撥預官\預士錢給我們,其他剩餘的就撥入發展基金) 因此,希望內政部應補償我們第二階段的損失 應替我們研替的第二階段期間加保勞保或軍保,並溯及既往,補償已退役者第二階段的保費 或退還國民年金已付的金額!! 期望役政人員有良好的說明或修法,補救等措施..... 我們不是沒工作,是內政部沒為我們加保!! 題外話:既然研替是沿承國防役,則國防役既有的福利及制度請不要亂刪除 不懂為何國防役考上軍公教年資能累計,而研替就只能算成功嶺的那一個月?? 研發替代"役",我們也算是一種兵役耶!!少來啥內政部接管的蠢話!! 最後祝大家,當兵(工作)愉快,遇到好公司,好老闆.....不要遇上回役的鳥事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2.223
jlhc:我印象中所有的回答都是你聽到的那種 話... 02/14 15:10
rainstonein:第二階段可以算公務員年資吧..不過第三階段就沒有了 02/14 15:25
hcg98:我問到的是只有第一階段有算年資@@~ 02/15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