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JonWei (楊宗緯)
看板DIRDS
標題Re: [回役] 回役問題請教
時間Tue Jan 7 23:59:06 2014
※ 引述《jeffwoung (woung)》之銘言:
: 小弟目前在服役的公司因私人原因想要回一般替代役
: 目前跟公司已經說明 無意願繼續服役 公司那邊也答應要幫忙申請
: 只是目前可能只能用役男曠職的原因申請
: 小弟想要請問各位前輩 如果用曠職去申請 會不會造成役男犯法(坐牢,罰錢,留前科....)
: 因為人資那邊說 依照服勤管理辦法 役男無故曠職 會依'法'辦理
: 叫我要考慮一下
: 另外還有一件事 就是想要請問一下 直接回役跟釋出的時程會差很多嗎~
: 謝謝!
研發替代役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研
發替代役資格,改服一般替代役,補足應服役期:
一、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施暴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二、違反服勤管理規定,情節重大。
三、故意耗用物品或洩漏機密資料,致用人單位受有損害。
四、私自經營與用人單位相關之事業。
五、其他有害用人單位權益,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
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者,處二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結論:
曠職不要超過七天,選擇 3~5 天最為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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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69.104
→ chengyisuck:現在是公司答應幫他...不是他要逼公司給他轉 01/08 00:03
→ chengyisuck:所以就看公司怎摸寫...故事怎摸說~ 01/08 00:03
→ YunJonWei:所以不要太相信公司所說的一切,白紙黑字出來的東西才是 01/08 00:05
→ YunJonWei:真的。口頭說說聽聽就好。 01/08 00:05
→ chengyisuck:就是最怕公司說要幫...結果故事亂說搞到役男~ 01/08 00:06
→ chengyisuck:↑光這點疑慮...就還是會建議原PO 3思 01/08 00:08
→ jeffwoung:因為小弟看板上回役的方式,大多這五項較易成功,請問還有 01/08 10:26
→ jeffwoung:比較好的方式嗎 01/08 10:27
推 ryanlei:而且不可以連續曠職 要斷斷續續曠 01/08 11:13
→ ryanlei:公司要幫也只能把故事寫得很難聽吧 = = 01/08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