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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前輩好 小弟先前研發替代役拿到了A公司的offer並簽了紙本契約, 後來B公司在一個禮拜之後告知小弟錄取了(先前本來以為已經被B公司發無聲卡了), 以工作內容來看,我對B公司的工作比較有興趣, 但問題是後來發現當時與A公司所簽的合約是在兩方媒合成功後才要簽的服務契約(要送交 給內政部的) 如果我反悔選擇去B公司的話,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要怎麼處理會比較恰當呢?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23.45
YunJonWei:不會。怎麼那麼相信陌生人不相信政府法規? 01/12 00:46
YunJonWei:多拿幾分Offer,多簽幾份約,才是正確的。 01/12 00:47
YunJonWei:難道你們都覺得Tech_Job版拿到多份Offer的人都是假的? 01/12 00:48
libigrice:因為通常都是先簽意向書,等媒合成功後才會與公司簽 01/12 01:57
libigrice:服務契約,所以想知道在沒有媒合之前,所簽屬的服務 01/12 01:57
libigrice:契約的法律效益,不知道有沒有前輩有遇過類似的經驗 01/12 01:58
chris1281:你沒有拿錢,就沒有法律的責任 01/12 13:21
libigrice:因為本身對這方面比較沒有概念,而且簽的是服務契約, 01/12 16:54
libigrice:所以有點怕怕的@@ 01/12 16:54
YunJonWei:給你一個觀念喔,一般工作找到工作後,簽了服務契約到 01/12 17:24
YunJonWei:該公司,還是隨時可以走。簽服務契約根本就沒什麼。 01/12 17:24
YunJonWei:那都是嚇你們這群沒工作過的人用的。 01/12 17:25
YunJonWei:人資怕自己被主管罵,才來騙你們這群人的技巧。 01/12 17:26
herman602:就算在系統配對過後 都還是可以放棄研替資格去當一般兵 01/13 00:18
kobala:沒拿簽約金的話 只要你有一隻腳在成功嶺外,你都是無敵的 01/13 00:49
kobala:立馬轉頭走人都可以了 01/13 00:49
libigrice:原來如此!!!感謝各位前輩 小弟終於能比較安心地婉拒了 01/13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