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nJonWei:不會。怎麼那麼相信陌生人不相信政府法規? 01/12 00:46
→ YunJonWei:多拿幾分Offer,多簽幾份約,才是正確的。 01/12 00:47
→ YunJonWei:難道你們都覺得Tech_Job版拿到多份Offer的人都是假的? 01/12 00:48
→ libigrice:因為通常都是先簽意向書,等媒合成功後才會與公司簽 01/12 01:57
→ libigrice:服務契約,所以想知道在沒有媒合之前,所簽屬的服務 01/12 01:57
→ libigrice:契約的法律效益,不知道有沒有前輩有遇過類似的經驗 01/12 01:58
→ chris1281:你沒有拿錢,就沒有法律的責任 01/12 13:21
→ libigrice:因為本身對這方面比較沒有概念,而且簽的是服務契約, 01/12 16:54
→ libigrice:所以有點怕怕的@@ 01/12 16:54
→ YunJonWei:給你一個觀念喔,一般工作找到工作後,簽了服務契約到 01/12 17:24
→ YunJonWei:該公司,還是隨時可以走。簽服務契約根本就沒什麼。 01/12 17:24
→ YunJonWei:那都是嚇你們這群沒工作過的人用的。 01/12 17:25
→ YunJonWei:人資怕自己被主管罵,才來騙你們這群人的技巧。 01/12 17:26
推 herman602:就算在系統配對過後 都還是可以放棄研替資格去當一般兵 01/13 00:18
→ kobala:沒拿簽約金的話 只要你有一隻腳在成功嶺外,你都是無敵的 01/13 00:49
→ kobala:立馬轉頭走人都可以了 01/13 00:49
→ libigrice:原來如此!!!感謝各位前輩 小弟終於能比較安心地婉拒了 01/13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