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kkgenius:嗯... 比第一間還大的公司我猜不算多 01/15 01:10
推 vbangus:終於有人已表達出我想表達之科技業的黑暗面了 01/15 01:50
→ vbangus:不過謝謝c大!關於身為苦主的我,第1點的部份算是我自己 01/15 01:52
→ vbangus:找錯公司,第2點部份由於我當時還在服役,所以不敢太高調 01/15 01:53
※ vbangus:轉錄至看板 Tech_Job 01/15 02:00
推 baliuzeger:也許這些狀況確實存在 但在原PO行為和處理問題的方法下 01/15 03:43
→ baliuzeger:根本就談不到這些公司是否惡質嘛 01/15 03:44
→ baliuzeger:事情不如意都沒有溝通講清楚就直接鬧到役政單位 01/15 03:45
→ baliuzeger:出包搞砸沒努力學好該換單位又莫名其妙不換 01/15 03:46
→ baliuzeger:還有腦補式隨興忘我的調整上班時間 01/15 03:47
→ baliuzeger:再加上板上已爆料諸多兼職的證據 01/15 03:47
→ baliuzeger:原PO在哪家公司哪家公司就會轟你走 好公司爛公司都一樣 01/15 03:48
→ baliuzeger:然後自己把文章轉去TJ板取暖 這行為是想再討嘲笑嗎... 01/15 03:50
→ crc2121:說白話一點小公司不想給原本的合同書裡面的薪資,就會開始 01/15 06:56
→ crc2121:三大絕:加班高工時、謬稱在外兼職、不守法定工作內職務。 01/15 06:58
→ crc2121:因此,開始有這麼說,當心洨公司裡面老闆河童用書砸你之類 01/15 06:59
→ crc2121:的嘲諷。 01/15 06:59
→ crc2121:為甚麼呢?一個很簡單的因素,因為大公司,如台積電...etc 01/15 07:00
→ crc2121:.,價碼都比小公司高50~70%,小公司河童看了,不妙! 01/15 07:02
→ crc2121:我學隔壁林耍一樣的戲法,吸引一些人過來,予以砸書。 01/15 07:03
→ crc2121:反正只要搬出"就是有在外兼職"等說法!嘿嘿~~ 01/15 07:04
→ crc2121:你不配合加班加工時,就是999%篤定有在外"在外兼職"! 01/15 07:05
→ crc2121:不想被河童用書砸嗎?來加班加工時,降低工錢等招數蹦蹦出 01/15 07:07
→ crc2121:,反正這是一個無風險的做法!成功案例超多~ 01/15 07:08
→ crc2121:就這樣子,嗯~河童跟水母說只有碩士太少了!來個學士吧! 01/15 07:09
→ crc2121:醬子甚麼便利商店等非科技業均可以使用!其他河童就說"讚" 01/15 07:11
→ crc2121:,剝削勞工派河童去雜書就穩操勝算!爽~減了個高CP值產 01/15 07:12
→ crc2121:物。 01/15 07:13
→ crc2121:奇怪的是這些公司卻無法明確的舉證,派個律師說有就是有, 01/15 07:19
→ crc2121:然後結案,役政署為何不會去追究因為費時費力囉~ 01/15 07:20
→ crc2121:大家都這麼說這麼做順理成章且知道支付不起原本薪資,役政 01/15 07:21
→ crc2121:署當然明白於心,當就公司不是說了等你當老就知道了吼~ 01/15 07:22
→ crc2121:現在知道了吼XDDDDD 01/15 07:22
推 iamnumbea1:不想去U的話 那麼當初幹嘛拿獎學金 既然拿了 01/15 07:32
→ iamnumbea1:又幹嘛不選相關的研究所或課程 進去公司也可以學 01/15 07:33
→ iamnumbea1:很多人進公司都是砍掉重學 01/15 07:34
→ iamnumbea1:多留下來一小時 學一下或問資深同仁 難度應該不高吧 01/15 07:36
推 joh:我只想說,以你的情況,你去哪家公司都會有狀況發生 01/15 07:42
→ joh:尤其是第二間(問一些與業務無關的事),你的行為一傳開 01/15 07:43
→ joh:未來求職會有問題,別忘了HR會互通有無 01/15 07:44
→ skyofme:說真的第一間公司長官問你是否有需要把苦主調去較輕鬆的部 01/15 07:46
→ skyofme:門時,裝沒事然後再來哀說公司對你多不好多不好的原因? 01/15 07:47
→ skyofme:自己知道做不好,想調你去輕鬆的地方又要賴著做不好的位置 01/15 07:48
→ skyofme:這不是在逼公司弄你走嗎? 01/15 07:49
推 hakkacandy:請問一下1-1是真的有這種數據還是腦補的呢 01/15 08:14
推 DrSheldon:腦補的啦 我親戚就有人研替再兼家教的 整部門主管都知道 01/15 08:41
→ DrSheldon:還不是做得好好的 把自己的本分做好相信不會有人要刁你 01/15 08:41
→ cha122977:連自己寫的文章都被質疑工作態度不佳 無法想像實際狀況 01/15 10:00
→ josephHPSH:推樓上 01/15 11:29
噓 kof2200:如果真的沒在外兼職早提告。 01/15 15:03
推 vbangus:樓上k大,我已經講過因為當時仍在服役中,不想把事情鬧大 01/15 15:32
→ vbangus:這樣對用人單位算是很客氣了。真的要做得很絕的話, 01/15 15:33
→ vbangus:我早就會用那份役政署的轉調公文提告了。 01/15 15:34
→ vbangus:據悉,我第一間公司的法務專門一直在搞如何把發出去的獎 01/15 15:36
→ vbangus:學金收回來,並不是只有對我1人,只是我的金額比較大而已 01/15 15:37
→ vbangus:不過在台灣,原告80%會輸,對方頂多收到「不起訴」處分 01/15 15:39
→ vbangus:以我的例子,只能聲請「行政訴訟」,但畢竟役政署已給我 01/15 15:40
→ vbangus:一個公正的判決,所以才不想再追究下去。 01/15 15:42
→ cmjan0608:說真的 我不相信有這麼多巧合都落在一人身上 BJ4 01/15 15:59
推 vbangus:學非所用的問題,我在美國修課時已經有跟公司反應 01/15 16:02
→ vbangus:後來人資建議我去修電波組相關的課,然後我也照做了 01/15 16:03
→ vbangus:也因為去第一間公司上班,要碩士畢業才行, 01/15 16:03
→ vbangus:所以就推甄進台大電波相關研究所,但又被人資說做的論文 01/15 16:04
→ vbangus:題目和目前公司做的差距非常大(第一間公司先前有把RFIC部 01/15 16:05
→ vbangus:門全都裁撤掉了),告誡我要有心理準備等等云云。 01/15 16:05
→ vbangus:結果研替招募時,公司任用程序竟可以「學非所用」為由 01/15 16:07
→ vbangus:花了將近半年時間,拖到了第2次的研替招募 01/15 16:08
→ vbangus:我當時心裡就在想,進公司後會有很不好的事情要發生了... 01/15 16:09
→ cmjan0608:你還是回答下面幾篇文吧 01/15 16:15
→ cmjan0608:基本上不太相信你的陳述 01/15 16:15
→ cmjan0608:還"不可取代性 公司錄用了我" 真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01/15 16:16
→ cmjan0608:不是你所謂的學非所用嗎? 哪來的不可取代性 笑死人了 01/15 16:17
→ cmjan0608:身為112的學長 我真的覺得耳心 01/15 16:17
推 egojustin:112出品 品質保證? U公司:還虧了錢... 01/15 16:31
推 joh:我不講別的,光講你的態度,就算是外商也不見得會接受你的方式 01/15 17:58
→ joh:我有一個朋友也是之前自傲的去外商,結果在外商太驕傲被踢出 01/15 17:58
→ joh:希望你不要把就業看的很簡單,很多你沒有想像到的事情 01/15 17:59
推 joh:而且 你在這兩家弄到有疑似重大違紀,你認為不會傳出去嗎? 01/15 19:45
→ joh:不要以為打官司你會贏,光你現在自己爆出的東西 01/15 19:46
→ joh:就不見得雙方誰有把握了,而且真的鬧上新聞 01/15 19:47
→ joh:對誰最不利...我想你自己想想吧 01/15 19:47
噓 tweens:記者快來,U他部門的同事我都認識。想採訪可以幫忙約XD 01/15 19:51
推 bugger:研究所就做積體電路 又是作功率放大器 要懂製程會沒機會? 01/15 21:27
→ RayHouston:學非所用事小 你信用破產事大 你不想做就辭職還錢 01/15 23:28
→ RayHouston:家教事業等兵役結束再出來會沒機會? 01/15 23:29
→ skyofme:大哥你還是不回答,那長官怕你做不來想給你涼缺做你又不 01/16 00:57
→ skyofme:領情?一直扯學用落差? 01/16 00:58
推 truewater:u這麼大會去跟你計較一百萬的獎學金 ?頗呵 01/16 01:46
推 yuray12:為什麼不會...... 01/16 09:02
→ Assyla:聯電連員工制服都會跟你計較了 01/16 13:14
→ glue731:樓上 那不是計不計較的問題 也不是公司大或小的問題 獎學 01/16 14:34
→ glue731:金.簽約金這種東西都有白紙黑字的合約問題 本需要就事論事 01/16 14:35
推 yuray12:那怎麼還有人說公司不會計較獎學金? 現在又說就事論事~ 01/16 17:04
→ crc2121:未經原作者同意不要亂轉文,切勿以身試法! 01/16 20:26
→ griffiths:合約簽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吧。 01/16 23:32
→ griffiths:難不成當事人簽的時候沒有行為能力,不用法律責任? 01/16 23:34
推 joh:合約簽了有法律效力 但是他的合約算不算履行完成 01/16 23:40
→ joh:以他們的律師角度來說,很難著力吧 01/16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