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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sistpad (九藏)》之銘言: : 對kuan0830的回答: : 我的回答會讓您失望,我自己曾三度請調,第四度才調成. : 原因是單位用人,不是人選單位. : 您是優秀的人才,單位怎麼捨得放您走. : 您不好不壞,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人多好辦事.不會放您走. : 您爛到爆但是還不到解雇的程度,放您走別的單位也不敢要. 同意。 : 對ganlilos: : 中科院的單身套房,起碼要二級主管以上才能申請,研發替代役沒有這個選項, : 所以我沒有不專業,要說我不專業也沒關係,我本來就不是這個專業.XD 沒意見。 : 對提加班費的所有人: : 1.先決條件是單位人事費足夠,加班報奉核準就有加班費. : 2.研發替代役一樣有加班費.沒有不適用此規定的問題. : 3.中科院這兩年基本人事費大約打平,所以有單位的人折假,賺錢的單位是有加班費的. : 4.經費總是好好壞壞,未來兩年景況算不錯的. : 5.我想起來了,上個月的人事工作檢討會,有單位提說年初怕預算不足, : 所以加班採折假的方式,結果快年終了,單位的預算也夠,可不可以把休不完的假換成錢, : 我們處長的回答是請單位依實報核即可,但不要有有人可以拿錢有人不能的情形. 這算共體時艱,基本上同意,雖然強制選擇補休是違反勞基法。 對提卡等的所有人: : 麻煩請自行參照[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比較容易清楚我在說甚麼. : 技士是六等一級起敘,技佐五等一級起聘,到五等五級跳六等,最快要連續五年甲等, : 如果沒有技士缺,請注意一下,五等功一的俸額,和六等一級的俸額是相同的, : 而五等有功十級,換句話說,技佐到了升技士的時候,有十年的時間薪資不受影響的狀況 : 下等升等,這麼長的時間還升不上去,能夠叫卡等嗎? : 博士七等三級起敘,對到的是八等一級薪(技正起敘),換言之,工作一年就有升技正的機會 : 但是比技佐升技士稍短,因為到七等功六升不上去,那才能算卡等.這有點運氣成分,說不定 : 某博士研替所服務的單位,剛好出了一個技正缺,也有可能直接從技正起敘. 我想大家比較在意的是關於「品位加給」,不是本薪和專業加給 根據國軍科技人員管理規定, 科技品位區分如下: (一)研究員(主任工程師): 1.品位配賦:七等一級至九等四級。 2.學歷:博士學位。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八年以上之直接科技 工作經驗;如僅具有學士學位,必須有十五年以上之直接科技 工作經驗。 3.經歷:曾任理工、醫學教授、研究機構之研究員、主任工程 師等或相當科技職務。 (二)副研究員(工程師): 1.品位配賦:五等一級至七等二級。 2.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如僅有學士學位,必須有十年以上之 直接科技工作經驗。 3.經歷:曾任理工、醫學副教授、研究機構之副研究員、工程 師等或相當科技職務。 (三)助理研究員(副工程師): 1.品位配賦:三等一級至五等二級。 2.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如係專科(限三專) 必須有五年以上之直接科技工作經驗。 3.經歷:曾任理工、醫學講師、研究機構之助理研究員、副工 程師等或相當科技職務。 (四)研究助理(助理工程師): 1.品位配賦:一等一級至三等二級。 2.學歷:專科或大學畢業學歷。 3.曾任理工助教或具有科技實際工作經驗者。 中科院對我們這批研替的品位聘用方式是研究助理(助理工程師), 該品位的配賦為一等一級至三等二級, 然而我們轉為正式人員後是自三等一級起敘, 也就是說隔年若晉升三等二級後馬上就會卡等。 : 對有沒有算三年年資的問題: : 以碩士為例,第三階段46K,如果留用59K,請問,有沒有算三年年資呢? : 如果還有問題,仍然歡迎提出,我會盡量回答. 那天粗算了一下,若照院部所說研替年資除以1.5加到品位加給上, 照理來說我們可晉升到品位三等二, 也就是薪水應該是 本薪(五等一) + 專業加給 + 品位加給(三等二)的薪水約60XXX, 但是那天開會確說,若研替續留薪水大約是59000, 等於是本薪(五等一) + 專業加給 + 品位加給(三等一)的薪水約590XX, 也就是說,我們若續留是以品位三等一來算, 請問您,這樣到底有沒有算年資呢? 還是說這部分的薪資差額等人評會審過工作經驗後會補足? 而且再說了,今天我們不是從別的公司跳到中科院, 為什麼年資還要比照其他非中科院公司年資打折呢? 種種對研替不利的限制對照院長所說的求才若渴實在相互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69.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DSS/M.1420025978.A.669.html
usemath: 因為中科院只認為你在當兵,不是正式聘顧,期滿是重新進 12/31 19:47
csistpad: 您說到一個關鍵點,長官哇拉拉的說,覺得條件不錯 12/31 20:09
csistpad: 與您的感覺有落差。重點您提到「當初簽約」 12/31 20:11
csistpad: 簽約就不是嘴巴說說不負責任了,我下週一去看一下 12/31 20:14
csistpad: 你們當初簽的約,再去找承辦人比對他的擬案 12/31 20:16
csistpad: 看是如何的解釋。 12/31 20:19
Nikkor: 當初簽約就說第三階段兩年有算工作年資喔 長官~ 12/31 22:47
hinet151: 我也有聽到,是否有可釐清當年說明會記錄讓我們大家清楚 12/31 23:35
hinet151: 而且因為替代役有工作經驗才會有人要去,不然院內現制度 12/31 23:36
hinet151: 是否已違背內政部原來的本義呢?可以請內政部協助澄清 12/31 23:37
kuan0830: 當時簽約時就是貴處的處長在現場說明的= = 01/01 02:16
fakuko: 院內不能錄音影,我看沒有白紙黑字,中科院大概會使出國 01/02 10:57
fakuko: 防布裝死 01/02 10:58
windbells: 有600個證人 01/02 17:13
MKIU: XDDDDDDDDDDDDDDDDDD 09/13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