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討厭)
站內RIPE_gender
標題Re: [生活] 交往八年~姐姐被男友狠狠拋棄
時間Mon Dec 28 13:01:11 2009
: → poptea:老姐沒在FB公開私人資料 其實是在MSN跟A女求證的啦 12/28 12:38
: → hateOnas:沒在FB公開資料? 鬼打牆? 12/28 12:40
: → loci:鋪 樓上你不要吵架噢....如果不滿意我的文 自己發文 ㄎㄎ 12/28 12:41
以下是在一開始的文章內寫的 有電話跟人名還不是私人資料...
我老姊發現這麼曖昧的留言,一時氣炸留,
也在那女生的留言版留言:
妳男友叫xxx
電話xxxxxxxxx
在桃園xxx婚紗上班嗎
.....................(好像還留了:"他怎麼可以這樣"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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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的達爾文表示: by dajidali
◤ ﹏≡﹏ ◥ 你今天結了婚,所以你只能跟這個女生在一起,就如同你每一餐都
◥▲▄│▄▲◤ 只能吃
麥當勞,早餐
麥當勞、中餐
麥當勞、晚餐
麥當勞、宵夜在一
◣◥∕︸﹨◤◢ 頓
麥當勞,你永遠就只能
麥當勞...
▼
◣︹◢▼ 我如果去想到
肯德基,哇!你這個人怎麼可以出軌,你怎麼可以做
◤ ◣ ◢█◣ 這麼嚴重的事,你怎麼可以去想別的,
炸雞塊,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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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5.117
推 poptea:嗯 當天我實在不好意思問他這麼清楚 因為有一段我回房間 12/28 13:03
→ poptea:後面回來聽他口述跟我說的...所以不曉得他有在MSN跟A女聊 12/28 13:03
→ poptea:這些東西...畢竟老姊很傷痛 我總不能向記者一樣問 12/28 13:04
→ poptea:你的家屬過世了~~你有什麼感受 之類的話 12/28 13:04
→ poptea:所以真的有誤導到大家 真的很抱歉... 12/28 13:05
→ OEMPTT:當然不能問白目的問題~但是情況應該要先求證再PO文~否則 12/28 13:20
→ OEMPTT:PO文之後~有人質疑再不斷修正~這樣會讓可信度降低~ 12/28 13:21
→ midory777:其實我看到原始文章第一個念頭是:你可以去PO恨版就好~ 12/28 13:37
推 mester:推,也推OEM大說的 12/28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