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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前面討論串有感 國小時成績還不錯 總是天真無邪的在志願表上寫說 以後我要當醫師 我要當律師 當時課後會去準備國語文演講競賽 小五的時候 我每次都輸給六年級的某位學長 印象很深刻 後來他念了台大法律 對律師這職業 我一直有種說不出的矛盾感 長大以後不怎麼喜歡 卻又感謝當初想當律師那種童騃的幻想 幫我支撐著寫完過無數張測驗卷 不喜歡的原因 一方面來自於自己比較懶散 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讀書要一個字一個字的斟酌 再來就是前陣子看到江連福委員賄選案 判無罪 錄影帶中可以清楚看見 委員拿錢給樁腳 不過因為這個錄影帶是偷錄的 沒有經過江先生同意 所以不能做為證據 事後法律人洋洋灑灑拿出好多條文 證明判無罪是對的 嗯 我還再說服自己 最近的抓姦案 似乎也有相同的問題 也許大家要練習 學著怎麼說下面的句子 然後不要被發現意圖 "親愛的委員 我現在要錄你賄選的樣子了喔 請問你可以先同意一下嗎?" 斟酌字句的問題 附上之前學校安排的法院參觀的某段心得 == 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法官居高臨視著被告,不論是實際位置 的差別,亦或是氛圍的強弱。當被告不清楚法律上”整修” 以及”組合”的分別(事實上一般百姓應該很難區別),便聲 稱槍枝原本損壞,自己將之重新組合觀賞用,主審法官突然 拿起麥克風對著法庭後面說:「同學,因為被告”組合”槍 枝,所以罪名由持有變更為改造槍枝,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我轉頭疑惑的看著隔壁同學,這是場事先預演過的案件嗎? 為什麼法官可以把無期徒刑講的如此無所謂的淡然?為什麼 最需要莊嚴、縝密思考、專注的法庭會出現如此脫序的課程 講解?雖然事後解釋這是法官的義務,必須事先預知被告所有 可能但不ㄧ定成立的罪名,我依然感到沮喪,對於拿著麥克風 講解的,我分不出他是在教課還是在審判案件的,法官。 步出法庭的時候,我慶幸自己以後會有所謂的經濟能力去聘請 律師,他會悉心地教我如何操弄文字,如何避免把整修講成 組合而可笑又諷刺的造成無期徒刑。關於老百姓呢?我覺得法律 幫的不是懂法律的人﹔法律幫的是所有請的起懂法律的人。 這是件非常墮落的事情。 == 也許真是隔行如隔山吧 我活了25年 不管是念幼稚園的時候 隔壁男生把我玩具弄壞 還是長大以後 拿去五金行修理東西 我從來沒有聽過有人跟我說 我會幫你把玩具"整修"好的 組合 倒是很常聽見 沒想到自己和那名被告的的生活字典裡面充滿無期徒刑 我至今依然不能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95.196
fowir:我是剛看到一篇檢察官病逝的新聞 05/04 12:33
lavon:毒樹果理論的立意是良善的,以下有請專家解釋. 05/04 12:38
Hiro2:所以法扶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也推薦您去法扶幫忙 05/04 12:47
dsfcomtw:再過個幾年,也許妳就能理解了 理解不代表要全然接受 05/04 13:38
dsfcomtw:律師,司法官都只是一種職業,一個工作 05/04 13:39
dsfcomtw:當事人說出來的話就一定是實情嗎? 但,他就是你的當事人 05/04 13:40
dsfcomtw:收了費用就該提供服務 05/04 13:41
dsfcomtw:(律師也是要賺錢養活家裡老小呀! <煙>) 05/04 13:43
fowir: D姐是對的! 05/04 13:47
im1:律師打官司打輸了,會被client 提告嗎 ? 05/04 18:46
yamatai:你如果有證據說你的律師被對手收買了,那可以告他 XDD 05/04 23:38
Jude:徹銷撤回徵用徵收 本來就差一字差很多~ 05/05 07:24
irisFalling:因為我以為判斷一件事對或錯 是看他到底做了什麼事 05/05 07:30
irisFalling:壞事 不是因為用了富麗堂皇的字就變成好的 05/05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