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install:所以我要丟了嗎 ???02/16 13:43
→ fonitin:我瞬間以為 f 是_ _ 我好糟糕02/16 13:45
推 dreammoon30:版規六 西斯話題02/16 13:45
→ Csir:我都被女友射後不理嗚嗚02/16 13:46
推 jeeflame:原來我們都誤會西捨了@@!!!02/1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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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85.190
→ mopepe5566:你沒仔細看內容,原po老婆有在工作 02/20 01:57
→ mopepe5566:"開車載我兒子去接我老婆下班" 02/20 01:57
拍雖我眼殘,不過22000很難討老婆(肯定貌
推 snowny:而且原po之前累績了相當多的資產 02/20 02:01
推.....你看出我的重點XDDD
→ LongRanger:原 PO 一年賺的, 可能是我十年賺的 (哭) 02/20 02:02
我們一起哭吧!QQ
推 yaerse:說不定原PO其實是店長.. 02/20 02:10
有道理
→ czberlin:上一篇01原著上有解釋 可以看看 02/20 02:33
→ czberlin:金錢誠可貴,職銜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拋…! 02/20 02:36
我只是為了糊口而已~~
※ 編輯: blueqoo 來自: 61.217.185.190 (02/20 13:20)
→ vimiq:如果一開始就當便利超商店員,現在不可能伍子登科。 02/20 21:15
→ vimiq:主要架構在35歲之前賺那麼多,才有當超商店員的本錢。 02/20 21:16
→ vimiq:台北市50坪住宅無貸款,一個超商店員做20年也買不起。 02/20 21:17
→ vimiq:賺到錢之後才有資格說沒有工作值得拿命換, 02/20 21:18
→ vimiq:沒有錢的時候拿命也換不到錢。 02/20 21:19
推 lukeloo:有錢,沒有工作值得拿命換.沒錢,任何工作都會拿命拼.-_- 02/21 23:05
推 icer:非常同意樓上所講.. 02/2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