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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h117 (蓮心)》之銘言: : 我相信每個規矩背後都有他的道理 : 即使再無稽,每個規定都會有他所要保護的利益 : 納稅沒辦法,政府要用錢 : 受教育也沒辦法,政府要人才 : 上課不准講話,是怕吵到別人 : .... : 之前去地方法院的調解室外面,看到外面的調解委員紀律 : 包含不得收受雙方禮物之類的 : 看到一條很有意思,不得為求調解之達成對調解人進行人格上的貶損 : 在想不懂,這條規矩背後的道理是什麼 : 進去調解室後,後來我懂了,也笑了 : 因為雙方吵架炒一炒,調解委員就各自帶開說話 : 對我們這邊說,對方是瘋婆子....希望我們..... : 等我們同意後,就說要去和對方溝通 : 我想他去另外一邊應該也是說我們壞話吧! : 終於了解,為什麼調解委員紀律會有那一條規矩了 幫補充幾個實務 1:被告...(原告直接遞狀至地檢並受理),被告收到傳票後, 請攜帶身分證,傳票,至法警室辦理, 輪到您時,法警會帶您去偵訊庭. 網路 adsl 申辦人是誰的名字.傳票就寫誰, 若實際是您在網路罵人什麼被害妄想症呀 或無證據,不了解實情, 誹謗他人有公開道歉之行 為省書記官再發一次傳票之故,請隨同出庭. 2: 女檢察官越來越多了,也很漂亮. 3: 網路的案子大都跟 公然汙辱與誹謗有關 被告請帶提款卡 或現金..因為檢方都是先問被告有無和解之意思表示 4: 小案..不肯和解..檢方會不太高興 5: 網路罵人的..第一次到地檢...通常是檢察事務官在問 被告回答時...請想一下再說.可以慢慢說.. 有些錄事打字並不快..打完.會請您簽名. 6: 該請律師嗎??? 若您真的說人有被害妄想症了..或誹謗人有道歉之行, 把請律師的錢省下來賠給原告吧.因為律師,一般而言,也會叫您和解. 7: 該告什麼罪..不用您想..檢察官會自擬,不用您煩心 但狀紙要自己寫..司法院網站有提供範例 8: 要告人..不管告什麼, 狀紙抓一個公訴來寫.被告一定要出庭 檢方至少也要傳人先問問..整對方的目的就達到了 住南部..來台北開庭....很爽嗎? 9:在檢方打起訴或不起訴書前,原告都可擬狀撤銷告訴 PS 公訴不行 10:賺到 P幣了..可以拿去賭了.. 11:歡迎來告我 :)
llh117:阿伯力!他說你是爛推文,快,去告他. 03/22 22:15
pppp1111:樓上那個還不夠好笑.我說個好笑的 03/22 22:18
pppp1111:進到派出所..我要告他..他是板主..他設我水桶 =>真實事件 03/22 22:19
※ 編輯: pppp1111 來自: 199.255.211.84 (03/2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