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lev (大地彩妝師)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問題] 可以這樣做嗎?
時間Fri May 27 20:17:49 2011
去上著作權法的講習
就想說
來舉辦繪畫或歌曲創作比賽
用高額獎金吸引好手參加
只要參加,不論得獎,著作權皆屬於舉辦單位
然後再將其做品集結成冊販賣且至於網上引誘他人盜連或下戴
接著就守株待兔的當個檢舉人
這樣是不是就發大財了^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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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2.90.4
推 llh117: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去做吧! 05/27 20:20
→ iem743069:罰單繳多以後就知道怎麼發財 沒掛的話 還會知道要補稅 05/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