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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這個話題還有人討論? 還是變成幫d美眉備份? 不管怎樣,姐姐我還是愛說故事 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原文網址的內容,再看標題 其實是有些感慨的 可以的話,誰會輕易離婚? 我有一個同輩的親戚 當初也是愛得轟轟烈烈 不惜用懷孕來讓她父母答應她結婚 婚後,她父母也接受了 甚至考量小夫妻剛成家,經濟不穩定 把娘家的一間房子給他們住 但是,或許是因為在娘家的房子住太久,男生覺得被壓抑吧 當他們終於買了房子,搬出去後 男生有外遇了 為了要離婚,男生甚至暴力相向,軟硬兼施 後來雙方幾乎撕破臉才離婚 離婚後,女生的家裏幫她帶孩子,讓她繼續進修 現在有穩定且收入不錯的工作 而前夫卻因公司業務重組而失去工作 甚至不願意(或者無法?)支付監護權歸他的大兒子的高中學費 所以大兒子高中以後就回來跟媽媽住 現在二個小孩只有偶而過年時,在姑姑的邀約下,去姑姑家拜訪 和父親幾乎斷了聯繫了 而我這個親戚離婚10多年來也沒再婚 她常說她不後悔早婚生了這二個小孩 但她後悔當時意亂情迷嫁給了她前夫 她也渴望能再有一份新的感情 但是她不認為當初如果不離婚,現在會更好 應該沒有人結婚是為了要離婚 但是,當婚姻走到向原文網址中那個女生或我親戚所遇到的那種外遇+家暴的境地 不離婚當「前妻」難道要當「亡妻」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97.243
candyrain821:^^b 03/10 22:41
mitsui0309:答案是你的第二行!!! 03/10 22:46
mitsui0309:簡單的講,因為有母愛,所以他不後悔生了這兩個小孩 03/10 22:52
mitsui0309:沒有男女之間的愛,所以後悔"意亂情迷嫁給了她前夫" 03/10 22:53
mitsui0309:至於會不會更好的關鍵點在於,現在結果論的"男方" 03/10 22:54
dsfcomtw:對呀! 03/10 23:52
tsming:原本那文章重點其實不是離婚:P 03/11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