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far (幸福進行曲)
站內RIPE_gender
標題Re: [分享] 不要輕易離婚
時間Sat Mar 10 22:39:58 2012
呃,這個話題還有人討論?
還是變成幫d美眉備份?
不管怎樣,姐姐我還是愛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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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原文網址的內容,再看標題
其實是有些感慨的
可以的話,誰會輕易離婚?
我有一個同輩的親戚
當初也是愛得轟轟烈烈
不惜用懷孕來讓她父母答應她結婚
婚後,她父母也接受了
甚至考量小夫妻剛成家,經濟不穩定
把娘家的一間房子給他們住
但是,或許是因為在娘家的房子住太久,男生覺得被壓抑吧
當他們終於買了房子,搬出去後
男生有外遇了
為了要離婚,男生甚至暴力相向,軟硬兼施
後來雙方幾乎撕破臉才離婚
離婚後,女生的家裏幫她帶孩子,讓她繼續進修
現在有穩定且收入不錯的工作
而前夫卻因公司業務重組而失去工作
甚至不願意(或者無法?)支付監護權歸他的大兒子的高中學費
所以大兒子高中以後就回來跟媽媽住
現在二個小孩只有偶而過年時,在姑姑的邀約下,去姑姑家拜訪
和父親幾乎斷了聯繫了
而我這個親戚離婚10多年來也沒再婚
她常說她不後悔早婚生了這二個小孩
但她後悔當時意亂情迷嫁給了她前夫
她也渴望能再有一份新的感情
但是她不認為當初如果不離婚,現在會更好
應該沒有人結婚是為了要離婚
但是,當婚姻走到向原文網址中那個女生或我親戚所遇到的那種外遇+家暴的境地
不離婚當「前妻」難道要當「亡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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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197.243
推 candyrain821:^^b 03/10 22:41
→ mitsui0309:答案是你的第二行!!! 03/10 22:46
推 mitsui0309:簡單的講,因為有母愛,所以他不後悔生了這兩個小孩 03/10 22:52
→ mitsui0309:沒有男女之間的愛,所以後悔"意亂情迷嫁給了她前夫" 03/10 22:53
→ mitsui0309:至於會不會更好的關鍵點在於,現在結果論的"男方" 03/10 22:54
→ dsfcomtw:對呀! 03/10 23:52
推 tsming:原本那文章重點其實不是離婚:P 03/11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