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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應這一篇。 我覺得鄉民這些用文字趕盡殺絕的行為, 某種程度上呼應了現在台灣嗜血的媒體文化。 "觀眾有知的權利" 高舉媒體責任和義務的大旗,動不動就叫人踹共。 詳細的例子我就不要舉了,反正就是窮追猛打, 把評論別人的私事,當成是自己的公事, 彷彿只有自己的價值觀才是對的! 道不同不相為謀,看到不認同的不喜歡的,跳過就好了。 這樣真的很難嗎?一定要把一個地方變成一言堂才高興? 這種想硬把自己價值觀套在別人身上的行為算不算是言語和思想上的霸凌!? ※ 引述《grace66 (恩典)》之銘言: : 日常生活是一個空間 : 最重要的是彼此尊重 : 我常常困惑為何有很多人的敏感度這樣低 : 女生常用不理睬當做回應 : 意思就是懶得理你 : 也不想撕破臉 : 留個情面大家好做人 : 但我常常看到很多人持續的要打蛇隨棍上 : 一逼再逼 : 不斷踩對方底線 : 不斷地要侵犯人家空間 : 一定要弄到自己自討沒趣 : 或是對方破口大罵 : 指著鼻子說我非常討厭你這種行為 : (更嚴重地說,討厭你這個人) : 才要罷手嗎? : 這種情況我生活中遇過好幾次 : 真的是可怕的經驗 : 到最後都讓我把話說的非常決裂難看 : 對方才肯罷手 : 我實在不懂這些人在想啥? : 不懂適可而止嗎? : 可以請鄉民惠賜我智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41.13
yamatai:別人來講或許還有道理,但這話你來講就.......... 05/06 23:35
HuangJC:還是很有道理. 05/06 23:35
apley:話只要說出來, 想把自己觀念往外推銷, 對不贊同的人也就是一 05/06 23:59
apley:種霸凌; 雖然道不同不相為謀, 但如果什麼都是跳過就好, 那麼 05/07 00:00
apley:霸凌又有何干, 不想看的跳過就好 05/07 00:00
HuangJC:不,一對一叫競爭,叫對打,霸凌應該還是用在多對一,群毆 05/07 00:41
HuangJC:但妙的是'民主'又給人數多的合理性;所以都更是民主或霸凌 05/07 00:41
HuangJC:才有得吵.. 05/07 00:41
sweettin:其實我完完全全看不懂這篇 (掩面) 05/07 01:55
obov:樓上我也看不懂QQ 05/07 02:21
robart:一對一叫競爭 XDDD 超好笑!!! 有夠無知!! 05/07 10:46
robart:浩克對某神也是一對一!!! 所以不是霸凌 !!! 05/07 10:47
Verola:就備份文阿 05/08 18:53
idvtw:那個好好笑XDDD "不要霸凌我!" "好弱的神" XDDDD 05/08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