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ladie0211 (Timing is everything !)
看板RIPE_gender
標題Re: [分享] 原來真正適合的是....
時間Sat Sep 22 22:32:37 2012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1895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傳統的婚姻在法律實務上容易發生許多爭議,從裁判離婚的困難
到因遺產問題,導致子女反對父母再婚等等。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
多元成家相關修法草案未來若通過,就有另一套制度解決這些問題。
目前台灣的離婚分為協議離婚以及裁判離婚兩種。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就為協議離婚,但
如果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不願意,就得進入法院,並需舉證對方的惡行才能獲得裁判離
婚。許秀雯表示,這樣的法律設計,往往導致許多怨偶離不了婚,長年身陷在痛苦婚姻之
中。
另外一種常見的糾紛,就是中老年人在離婚或喪偶之後,想要找尋第二春,不過卻因為法
律規定配偶有權分得遺產,而遭到兒女反對。許秀雯表示,如果《伴侶法》通過,未來這
兩種問題就有另一套制度可以解決。
許秀雯分析,由於《伴侶法草案》規定只要伴侶任何一方想解消關係,解消就可成立,故
不會發生想離開關係卻無法可走的情況。另一方面,想找第二春的中老年人也可以締結伴
侶而不結婚,如此一來就可以免去婚姻中遺產分配問題的糾紛,進而獲得兒女的支持。
另外,在《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草案》中也特別規定,法官對於同性戀
者收養小孩或異性戀單身者不能予以歧視。許秀雯表示,以往的法律實務上,經常發現收
出養機構有很濃厚的異性戀婚姻觀點,即使是異性戀,只要是單身者收養就相當困難。另
外,也曾有法官直接對於想收養小孩的同性戀者表示,同性戀收養小孩會對小孩有不好的
影響。未來如果草案通過,類似的歧視情況就可以大幅減少,確保異性戀以及同性戀者的
收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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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這個要在台灣通過幾乎是不可能!
※ 引述《grace66》之銘言:
: 大概這幾天朋友震撼彈丟不少
: 今天又聽到兩個
: 分別是男性和女性朋友
: 起因是這個
: http://tapcpr.wordpress.com/
: 我的兩個朋友
: 分別興沖沖的丟來給我
: 然後對我說
: 他們會大力支持
: 因為真正適合他們的是伴侶制度
: 他們相愛多年
: 感情好的不得了
: 大概是身心靈契合那種
: 不過遲遲未婚
: 我都一直覺得很納悶
: 今天聽他們的說法是
: 婚姻制度不是他們要的
: 原因是
: 不想再去演夫妻這種角色延伸出的媳婦女婿
: 公公婆婆姑妯叔嬸制度
: 包括跟這種制度在一起的
: 過年要去誰家過等等
: 因為這個制度裡
: 很容易挫折到別人的期待
: 讓別人失望
: 發現自己不是他們理想的公公婆婆媳婦女婿等等
: 也希望有更高的自由
: 更多的時間
: 更多節省下來的精力
: 可以真正的發展自己
: 做自己
: 發展自己的興趣和事業
: 然後
: 我想這兩個人大概對愛太有信心或沒信心?
: 他們還異口同聲說
: 不覺得婚姻能保證愛
: 可能還會磨損
: 因為彼此若對先生老婆的期待不一
: 很容易磨損關係
: 倒不如真真實實地接受對方
: 不加任何期待
: 當沒有一個制度保證永遠不分離
: 不分離就真正的需要協商溝通和真心相愛
: 當這個制度變合法
: 小孩的生育教養也不會是問題
: 也是可以組成家庭
: 我聽完這一堆他們的說法後
: 心裡的OS是在想
: 最好兩個人是剛好臭味相投
: 我看這種制度出來後
: 可能逼得大家
: 都真正的去思考
: 自己真正要的是啥
: 對方真正能互相契合嗎?
: 搞不好婚前(?到時候可能不會有婚前,而是關係確認前)
: 就分手一堆人
: 因為這個談不攏
: 社會會變得更亂(衛道人士認為的)?更多元(自由派的觀點)?
: 哈
: 我不知道
: 但是一直在觀察周遭朋友的變化
: 覺得蠻有趣的
: 讓我有感而發
: 碎碎念的寫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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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6.73.251
推 Hiro2:不會耶 其實台灣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比想像的高很多 09/23 00:06
推 Verola:不管是女權還是同志 台灣都是亞洲接受度最高的地方... 09/23 00:53
→ maladie0211:我覺得不可能的點在於只要一方想解除關係,就可離婚! 09/23 09:49
→ maladie0211:很多大老婆都會起來反對這點的! 09/23 09:49
→ maladie0211:然後我也很懷疑同志真的想要婚姻的承諾嗎? 09/23 09:50
→ maladie0211:真正想要的應該是相關法律權利的保障吧!! 09/23 09:51
→ maladie0211:可是有權利相對就要有義務和責任!很多人都忘記這些! 09/23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