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wir:台灣很多法條還是保護產業 不保護消費者 10/08 12:28
推 obov:台灣的醫療法條狠保護消費者歐 揪咪 y大你說是不是ㄦ 10/08 12:36
推 yaerse:不是的..疑..o大是在叫我嗎?? 10/08 13:08
推 yamatai:病人不是消費者 10/08 13:53
推 yamatai:醫療法不是在規範病人權益,那部分有邢民法規範 10/08 13:55
→ yamatai:醫療沒有像保險契約那樣有效的書面契約 10/08 13:55
→ yamatai:同意書常被推翻 10/08 13:56
→ kls:我以前上民法時,老師都說台灣的法律很保護消費者和勞工耶 10/08 15:51
→ kls:我覺得比較要有個基準,比方說和那些國家比較...不是憑感覺 10/08 15:52
推 blackyw:光員工可以隨便離職,老闆不能隨便解雇,就是不平等條約了. 10/08 17:36
→ oca:樓上可以再虎爛一點阿 勞基法法條那麼難查? 10/08 19:05
推 blackyw:老板炒人家魷魚要給預告工資,大量解僱還要提前申報. 10/08 19:11
→ blackyw:員工忽然不來上班老闆能怎樣?集體同時離職老闆又能怎樣? 10/08 19:11
→ oca:的確沒有明定罰則 但是一樣有要求員工要預告 10/08 19:14
→ oca:民法不是不能走的 10/08 19:14
推 blackyw:如果o大能舉個例子,說員工要辭職,老闆不準,員工要賠給老闆 10/08 19:15
→ blackyw:依年資該給資遣費的相對金額,我就認了. 10/08 19:16
→ oca:老闆不準你就不能走嗎? 10/08 19:18
推 blackyw:老闆不准,我還是走,老闆也拿我沒皮條.老闆叫我走,我不走. 10/08 19:23
→ blackyw:老闆如果不給我錢讓我走,我去婊老闆勝算很高. 10/08 19:24
→ blackyw:所以我說這是勞資雙方不平等條約. 10/08 19:24
→ oca:勞基法條文那麼多 你要硬咬這條用這種解讀說他不平等是能說啥 10/08 19:28
→ oca:今天資方要求員工調動 台北調到台中 員工也可以出來喊不平等嗎 10/08 19:29
→ oca:勞基法的確不夠完善 但是不要講的好像只有一條條文而已好嗎 10/08 19:30
推 blackyw:o大自己都說不夠完善了,不是嗎? 10/08 19:36
→ oca:對勞資雙方都有不利的點在 case by case 10/08 19:37
→ blackyw:當初台哥大為了讓員工自己離職,台北台中員工互調,受不了的 10/08 19:37
→ blackyw:就自己辭職,後來也被糾正說違法. 10/08 19:37
→ oca:但是說他太偏某一方非常不平等就太偏頗了 10/08 19:37
→ blackyw:CASE BY CASE 認同,這和男女一樣,很難真的平等 10/08 19:37
→ kls:其實像網路購物標錯價也是,政府明顯偏向消費者... 10/08 22:48
→ kls:上法院的話,其實廠商贏的機率比較高... 10/08 22:49
→ kls:現在政府最怕的還是選票,郭董只有1票,遊民也是1票... 10/08 22:53
推 robart:郭董1票 他手下靠它吃飯 很多票 10/09 00:21
→ SANDRAHO:O & B大想太少了, 之前我呆小公司,超時加班扣留薪水被告 10/09 08:42
→ SANDRAHO:老闆最新收到勞保局來公司查打卡消息,早就都換過 10/09 08:43
→ SANDRAHO:所以勞方永遠告不贏啊 ~ 10/09 08:43
→ kls:這是勞方自己不懂得保留證據吧... 10/11 18:18
→ kls:我個人覺得法令是偏勞方的,但資方比勞方熟悉法令... 10/11 18:18
→ kls:但資方碰到熟悉的勞方,就完全沒轍了... 10/11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