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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tsui0309 (つづくし........)》之銘言: : : 3. 與其買這種還要搭主約的,為何不直接考慮其他可直接單獨購買的商品? : : 你在公開版面發文提供出來的建議就只有這樣的程度而已嗎? : 嗯嗯~因為 : 保險不是我的專長,更何況呢?? : 你以為我真的有時間去一條、一條的讀呀 : 我又不像你一樣閒閒沒事,可以逐一的審閱 : 那一樣,也只是我隨便找找 我只是個路人, 但你講這樣, 都有點看不下去了. 你要買保險, 就要仔細的看看 權利/ 義務 畢竟這份合約是妳要簽的, 等下錢花了能得到甚麼都不知道.. 而且保險公司式要賺錢的, 你不仔細想想的話, 那....等於是把錢送給保險公司花用, 不是嗎? : 呵呵~能不能給予他人實質的幫助 : 總勝過你只會說 : 呀~要從年青開始存錢呀之類的 : 說真格的,你要不要下凡來看眾生 : 是每個人都可以存錢喔 你把本來要繳的保費, 存成現金不就是了? 但, 在台灣這個態勢看來, 存錢事很困難的 (因為通膨那麼高, 你不花掉也賠本) 所以我也不知道要怎麼累積資本. 另外, 台灣保險業實際上是吃人的.. 很多條款根本事對消費者非常的不利, 但政府並不想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205.54
fowir:台灣很多法條還是保護產業 不保護消費者 10/08 12:28
obov:台灣的醫療法條狠保護消費者歐 揪咪 y大你說是不是ㄦ 10/08 12:36
yaerse:不是的..疑..o大是在叫我嗎?? 10/08 13:08
yamatai:病人不是消費者 10/08 13:53
yamatai:醫療法不是在規範病人權益,那部分有邢民法規範 10/08 13:55
yamatai:醫療沒有像保險契約那樣有效的書面契約 10/08 13:55
yamatai:同意書常被推翻 10/08 13:56
kls:我以前上民法時,老師都說台灣的法律很保護消費者和勞工耶 10/08 15:51
kls:我覺得比較要有個基準,比方說和那些國家比較...不是憑感覺 10/08 15:52
blackyw:光員工可以隨便離職,老闆不能隨便解雇,就是不平等條約了. 10/08 17:36
oca:樓上可以再虎爛一點阿 勞基法法條那麼難查? 10/08 19:05
blackyw:老板炒人家魷魚要給預告工資,大量解僱還要提前申報. 10/08 19:11
blackyw:員工忽然不來上班老闆能怎樣?集體同時離職老闆又能怎樣? 10/08 19:11
oca:的確沒有明定罰則 但是一樣有要求員工要預告 10/08 19:14
oca:民法不是不能走的 10/08 19:14
blackyw:如果o大能舉個例子,說員工要辭職,老闆不準,員工要賠給老闆 10/08 19:15
blackyw:依年資該給資遣費的相對金額,我就認了. 10/08 19:16
oca:老闆不準你就不能走嗎? 10/08 19:18
blackyw:老闆不准,我還是走,老闆也拿我沒皮條.老闆叫我走,我不走. 10/08 19:23
blackyw:老闆如果不給我錢讓我走,我去婊老闆勝算很高. 10/08 19:24
blackyw:所以我說這是勞資雙方不平等條約. 10/08 19:24
oca:勞基法條文那麼多 你要硬咬這條用這種解讀說他不平等是能說啥 10/08 19:28
oca:今天資方要求員工調動 台北調到台中 員工也可以出來喊不平等嗎 10/08 19:29
oca:勞基法的確不夠完善 但是不要講的好像只有一條條文而已好嗎 10/08 19:30
blackyw:o大自己都說不夠完善了,不是嗎? 10/08 19:36
oca:對勞資雙方都有不利的點在 case by case 10/08 19:37
blackyw:當初台哥大為了讓員工自己離職,台北台中員工互調,受不了的 10/08 19:37
blackyw:就自己辭職,後來也被糾正說違法. 10/08 19:37
oca:但是說他太偏某一方非常不平等就太偏頗了 10/08 19:37
blackyw:CASE BY CASE 認同,這和男女一樣,很難真的平等 10/08 19:37
kls:其實像網路購物標錯價也是,政府明顯偏向消費者... 10/08 22:48
kls:上法院的話,其實廠商贏的機率比較高... 10/08 22:49
kls:現在政府最怕的還是選票,郭董只有1票,遊民也是1票... 10/08 22:53
robart:郭董1票 他手下靠它吃飯 很多票 10/09 00:21
SANDRAHO:O & B大想太少了, 之前我呆小公司,超時加班扣留薪水被告 10/09 08:42
SANDRAHO:老闆最新收到勞保局來公司查打卡消息,早就都換過 10/09 08:43
SANDRAHO:所以勞方永遠告不贏啊 ~ 10/09 08:43
kls:這是勞方自己不懂得保留證據吧... 10/11 18:18
kls:我個人覺得法令是偏勞方的,但資方比勞方熟悉法令... 10/11 18:18
kls:但資方碰到熟悉的勞方,就完全沒轍了... 10/11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