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lII (bal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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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揪團] Np.17酒團, 越瞎越爆旺之亂換禮物
時間Sun Dec 9 16:43:31 2012
首先感謝mitsui0309扮黑臉(很沒禮貌的黑臉),
提醒眾人酒後不開車。
在我的經驗中,
婚禮上紅酒時,
大部分開車者都會自制的只喝果汁不碰酒,
但我也遇過仍喝酒的賓客(我不認識),
稱他只喝幾口,無感。
若他不受勸阻,
請問你會在他離開酒席、即將開車回家時,打電話給警察請人來抓現行犯嗎?
希望mitsui0309會,堅持你一貫正義作風。
我會很佩服(<-絕對不是開玩笑),
因為我不敢這樣做。
寫這篇文章的同時,我覺得我有責任自首:
我過去曾經在酒後騎機車,
(這是我的錯,需受譴責。而且我保證我絕對不會再犯。)
我很少喝酒,當時我真的忘記我不該騎機車來。(吃的是套餐附酒。)
我是喝酒無感的人,
也對喝幾口、喝完多久時間內會超過酒測標準沒有概念(我知道這跟喝酒有感無關)。
(這也是我不知道該不該請警察來抓現行犯的原因之一,
我不知道那個喝酒的人是否到達違規標準。)
但我聽人家說喝一口就會超標,對嗎?
如果我是平價酒會主揪,
我認為我有責任在每篇公開揪團文中提醒「請搭乘大眾運輸」,
(如果我當時有看到這句話,我就絕對不會騎機車,)
集合地點應選在捷運站,檢視問候每個來賓「你怎麼來的」。
(高級酒會就改成確認幫所有賓客招計程車。)
台灣真的太多人酒駕了,
這個問題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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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約會吃套餐附酒時,
兩方都一定會喝吧?
這些情人中,百分之百都是搭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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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0.5
推 htl:法律不罰違法的人,而是罰違法又不長眼的人 12/09 16:48
→ ballII:我認為法律應該罰所有違法的人,只靠「長眼」就能躲過太投機 12/09 16:49
→ ballII:但法律不可能抓齊 所以得靠活動主揪來抓 這樣有助社會進步 12/09 16:50
推 htl:我覺得以前那些辦活動負責報帳的都該調查一下有沒有實報實銷 12/09 17:00
推 fleetwood:推球球~~~~~~ 12/09 18:03
推 Bcl2: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在輕微喝酒的狀況下駕車這種事很多人都曾 12/09 23:05
→ Bcl2:經在僥倖或不得已的狀況下去碰觸這個禁忌而且平安到家。那麼 12/09 23:09
→ Bcl2:該用怎樣的方式來說服那些覺得沒喝醉還是可以開車的人正視之? 12/09 23:10
推 travelfox:推 fleetwood:推球球~~~~~~ 12/10 01:13
推 fleetwood:大家一起來推球球~~~~~ 12/10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