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outmmm:其實小額訴訟開簡易庭,連遞狀申請差不多半天 09/14 01:44
推 aboutmmm:怕麻煩是人人都會怕,尤其是房東 09/14 01:46
→ aboutmmm:但是談判也不是人人會的,上簡易庭強制調解還比較容易 09/14 01:47
→ HuangJC:調解的話,法官會不會說'一個月也還好,你接受吧',結果一樣 09/14 02:02
→ HuangJC:想當初我爸車禍,連醫藥費都得自己出,就因為對方是農用車 09/14 02:02
→ HuangJC:連車牌都沒有,無法保險理賠;對方又窮,賠不起 09/14 02:03
→ HuangJC:他們說,能賠的已經是去借的了,如果要更多也沒有,命有一條 09/14 02:03
→ HuangJC:話說到這,調解就變成"能拿到這些不錯了" 09/14 02:04
→ HuangJC:或許我該主張要他們賣身,家裏多個長工也好? :P 09/14 02:05
推 aboutmmm:調解委員會希望雙方可以合解,是沒錯的 09/14 03:20
→ aboutmmm:不過依法依契約的根本精神是很強的喔 09/14 03:21
推 aboutmmm:契約漏洞或不完備的點,在調解中幾乎是沒效力的 09/14 03:23
這種民事小案件是沒什麼啦!誰輸誰贏都沒差。
就看當事人覺得花時間和心力值得不值得罷了。
這是訴訟經濟層面上的問題。
有時候會看到有人網拍花幾百塊買到盜版品,結果向法院
提起刑事告訴,又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覺得麻煩就算撤回告訴
,檢察署或法院有時候還是會不斷地傳這個人去訊問的。
民事這部分就算獲得賠償,也只是幾百塊而已。
結果這個人請假已經請了好幾次了…… XD
※ 編輯: ptt0219 來自: 111.249.246.34 (09/14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