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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您的另一半草擬婚前協議內容如下: 1.每月雙方薪資提撥相同金額為家庭基金, 所有家用由此基金支付, 如有結餘可用於上館子or渡假 2.非家庭基金所屬的剩餘薪資算是個人私房錢 歸個人自行運用,互不隸屬 3.假如共乘,進入天龍國的過橋費平分 4.雙方的汽車自行購買,不動用家庭預算 5.雙方各自負擔返台探親的旅費支出 6.原生家庭如需接濟,各自負責 那麼假如您扮演男/女方, 您想增添or修訂哪些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240.107.168
psycho1199:我覺得這樣很好 不過這狀況是兩方的薪資賺得差不多 11/03 10:07
psycho1199:不然一個五萬鎂 一個十萬鎂的話 誰跟你平均分擔 11/03 10:07
psycho1199:當然是十萬鎂的會被凹... 11/03 10:08
ptt0219:結果十萬鎂那位的大絶:每個月提撥五萬鎂。 11/03 10:43
izna:第1條一定是收入比較多的那個訂出來的 11/03 12:15
likesea:白痴才簽這種約結婚,神經病. 11/03 14:22
amethyst02:共乘過橋費從家用裡出比較好吧 11/03 19:30
HuangJC:難算死了;我辦活動,車錢油錢從沒叫乘客出的,只因為麻煩 11/03 19:33
HuangJC:和我配合的其他司機,要油錢是合理,但我還是沒看到他們要錢 11/03 19:34
HuangJC:然後,大家吃東西還是會自付;這從不叫公平,但很開心 11/03 19:34
amethyst02:第一點要雙方薪資同等才沒有爭議 共乘過橋費從家用中 11/03 19:34
amethyst02:扣除 其他都還好 11/03 19:34
HuangJC:我的宗旨沒明說過的只有一個:能力強的照顧別人.. 11/03 19:35
HuangJC:今天女生只要薪水比我高,我臉皮也能厚到子彈打不穿,給你請 11/03 19:36
amethyst02:因為誰都不想被占便宜 這樣要離婚還蠻方便 11/03 19:36
HuangJC:然後女生反請飲料,老實說我過胖,根本不愛喝,還不是拿了 11/03 19:36
HuangJC:說穿了是怕女生覺得欠人人情不舒服,我才拿的.. 11/03 19:36
HuangJC:真貼心認識久的女生還會說我不該喝,或幫我拿無糖的 11/03 19:37
ptt0219:找個心靈成長大師交往丶結婚,不就得了,一切開銷他包辦。 11/03 19:38
HuangJC:如果薪資真的有落差,第一條協議有效嗎?剩餘財產請求一下去 11/03 19:42
HuangJC:你薪水多的部份,就要切一半分出去了.. 11/03 19:43
amethyst02:不過這些在小孩出生後就不適用了(請看izna大回文) 11/03 19:46
dsfcomtw:協議內容擬訂得過於粗糙,漏洞百出 11/03 20:32
psycho1199:樓上是要訂到遺產的分配嗎 ? 11/03 20:33
ptt0219:見過有女方要離婚,到處在查男方的財產。 11/03 22:50
DyingIce:訂成這樣... 應該是夫妻的樣都沒了... 11/04 01:29
fleetwood:有請專業人士花花 11/04 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