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tsui0309:在高譚市騎車要小心(抄筆記) 11/12 22:32
推 HuangJC:台中不跟進啊,其他縣市要讓汽機車合流了~ 11/12 23:37
→ HuangJC:其實,合流與鑽行,應該二選一;又可合流又可鑽行就慘囉~ 11/12 23:37
推 apley:開砂石車的就沒這困擾了, 因為大家都知道大車煞不住 11/13 00:28
推 HuangJC:根本一樣的事啊,機車停小轎車前面是一樣的危險 11/13 02:22
→ HuangJC:反正現在有行車紀錄器,到時一定拿出來公評 11/13 02:23
→ HuangJC:前方車基本上責任少,但如果剛切入時就是責任比較重 11/13 02:23
→ HuangJC:方向燈閃爍未達三次即變幻車道,就告死它 11/13 02:24
→ HuangJC:交通法規裏並沒允許馬上打燈馬上切換這條規矩 11/13 02:24
→ llh117:就算過失比例10/90,還是有過失傷害問題,那種衝出來的機車 11/13 09:04
→ llh117:被貨車撞死,能舉證不可能反應,被判無罪的案例少之又少 11/13 09:04
推 tsming:三寶 11/13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