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t0219:兩個人都不想留下婚姻紀錄吧?但沒辦法了。 05/09 10:16
→ ninec:偶像劇看太多? 05/09 10:58
推 mitsui0309:好的開頭,壞的結果:P 05/09 20:06
推 amethyst02:以前差點跟朋友一起做這類事情 還好理智線運作正常 05/10 06:17
推 Vicbook:話說以前也曾拿著戶口名簿兩人去登記。幸好沒有。哈。 05/10 09:08
→ Vicbook:我說:下星期一再說!(那天星期五在戶政門口XDDD...) 05/10 09:10
→ ptt0219:要有兩個證人簽名,要先找啊~~ 05/10 12:12
推 vicwk:現在去登記 似乎戶政人員可以當證人? 05/10 12:29
→ ptt0219:公務人員不會沒事找事幹的~~ 05/10 12:37
→ ptt0219:代筆遺囑認證的三個證人,我開的價碼是每個兩千元。 05/10 12:38
→ ptt0219:離婚證人很多不願意當,較難找。 05/10 12:39
→ ptt0219:結婚證人找親友就好了,通常沒問題。 05/10 12:40
→ ptt0219:重點是證人簽章時,要確認當事人是否有該法律行為的意思表 05/10 12:43
→ ptt0219:示。 05/10 12:43
推 HuangJC:當事人沒意思,但我偽證,簽了就是有;會被告嗎? 05/10 12:45
→ ptt0219:所以,最好方式是當事人和證人當場一齊簽章。 05/10 12:46
→ ptt0219:理論上,刑事上會有偽造文書之類的問題;實務上大多沒因此 05/10 12:48
→ ptt0219:起訴。 05/10 12:49
→ ptt0219:爭點在於民事上該文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05/10 12:50
→ ptt0219:反正當見證人也要小心點,更何況外面都是有報酬~~ 05/10 12:53
→ Vicbook:那時他找他博班學長,我找我的主管. 05/10 13:14
→ Vicbook:雙方證人都知道我們的交往情形. 05/10 13:15
→ Vicbook:更何況他學長也是先斬後奏,才把老婆帶回家..Orz 05/10 13:16
→ Vicbook:現在有點年紀了,可能沒辦法想年輕時這麼衝動.. 05/10 13:16
推 HuangJC:斬什麼?白斬雞嗎?那他是被斬啊,有小雞的是他 05/10 13:19
→ Vicbook:我有看婚姻版,男女版後,我想:我當初決定不結婚是對的. 05/10 13:20
→ Vicbook:哈,他學長是跟當時女友先登記結婚,才帶回家跟家人說結婚 05/10 13:21
→ Vicbook:不過,年輕總有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反而很珍惜現在的平淡. 05/10 13:22
→ Vicbook:我現也蠻冷淡去看待男歡女愛的事,畢竟都走過一些歷程 05/10 13:24
推 ptt0219:Vic好消極~~好消極~~好消極~~ 05/10 14:39
推 Vicbook:有嗎? 05/10 15:36
→ Vicbook:跟0219在一起才叫消極 >////< 對了,下面推文您積極推文, 05/10 15:38
→ Vicbook:我消極告退,您慢完,積極的律師先生.. 05/10 15:39
→ ptt0219:對不起,以後我會對Vic的文章及推文特別注意遣詞用字,儘 05/10 23:06
→ ptt0219:量不要有負面的用語。 05/10 23:07
→ ptt0219:「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共勉之 05/10 23:10
→ ptt0219:PS:為了想這幾行字,推敲了好久~~ 05/10 23:16
推 Vicbook:。。。。0219真努力! 05/13 07:01
→ Vicbook:這篇推文可以解釋阿三哥問我,為何到現在不結婚的原因。 05/13 07:02
推 ahsan:有一天我會來說一次紐約中央公園的故事.年輕可以去犯錯就應 05/13 14:17
→ ahsan:該去試試看. 05/13 14:18
→ HuangJC:結果一試成主顧.. 05/13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