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sycho1199:what can i do for that board ? 06/01 21:05
→ psycho1199:結果整個版都在討論訴訟..XD.. 06/01 21:08
→ lovelyvv:以備不時之需天知道哪天需要上法院呀 06/01 21:19
→ ptt0219:以後的潛在客戶…… 06/01 21:41
→ ptt0219: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會是離婚案件財產分配重點,可 06/01 21:48
→ ptt0219:惜家事案件不能要求後酬,不然有錢人案件抽%會賺翻。 06/01 21:50
→ ptt0219:某板蠻推薦拍止痛藥廣告的那位離婚律師。 06/01 22:04
→ ptt0219: 06/01 22:09
→ dsfcomtw:賴律師確實是在離婚及家事案件特別用功啊 06/01 22:24
→ ptt0219:坊間有一本書:《從結婚到離婚》,永然文化出版,民國102 06/01 22:38
→ ptt0219:年6月二版。 06/01 22:38
→ ptt0219:談離婚的法律書籍很少很少,到三民網路書局找「離婚」的繁 06/01 22:39
→ ptt0219:體字書籍,絕大部分是「小說」,不然就是年代久遠的離婚法 06/01 22:40
→ ptt0219:律書籍。 06/01 22:40
→ ptt0219:這本書我手上有,剛到露天查詢,還看到有人賣99元(不含運 06/01 22:41
→ ptt0219:費)。 06/01 22:41
→ ptt0219:永然這本書法條就佔了三分之一以上了(他家出版品特色就是 06/01 22:43
→ ptt0219:這樣子)。 06/01 22:43
→ ptt0219:然後「第三章離婚協議書與狀例」有關案例部分都是廢話,直 06/01 22:44
→ ptt0219:接看離婚協議書部分就好了。 06/01 22:44
→ ptt0219:而且書中的離婚協議書範例部分大都寫的很簡單,不如網路上 06/01 22:45
→ ptt0219:某些寫得好的離婚協議書範例。 06/01 22:46
→ ptt0219: 06/01 22:46
→ ptt0219:我是認為離婚協議書內容寫的好不好很重要,離婚證人有沒有 06/01 22:48
→ ptt0219:當場確認當事人的離婚意願?(詳:新月梧桐夫妻離婚無效案 06/01 22:49
→ ptt0219:例),離婚協議可強制執行為贍養費、婚生子女之扶養費、其 06/01 22:50
→ ptt0219:他約定給付金錢之項目,這要請公證人公證後,才省得再去打 06/01 22:51
→ ptt0219:民事官司來請求。 06/01 22:51
→ ptt0219: 06/01 22:53
→ ptt0219:據我所知,坊間有一千塊當離婚證人的,我個人是認為這種錢 06/01 22:53
→ ptt0219:不要省,該花的還是要花。 06/01 22:54
→ ptt0219: 06/01 22:54
→ ptt0219:以上推文嚴禁轉載,謝謝! 06/01 22:54
→ psycho1199:你回文 我可能比較有耐心看 ... XD 06/01 22:57
推 dsfcomtw:小聲說,不是所有掛律師名出的書籍就是該律師寫的 部份是 06/01 22:57
→ ptt0219:d姐,這你知我知連獨眼龍都知道的事情。 06/01 23:00
→ ptt0219:中大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主要任務就露臉然後接案件~~ XD 06/01 23:01
→ ptt0219:有時候上課,我認為是在幫老師update資訊。 XD 06/01 23:02
→ ptt0219:有些東西修法快十年了,老律師都還沒update其資訊。 06/01 23:03
→ ptt0219:結果學生在幫老師update資訊,真不知道是他教我,還是我教 06/01 23:03
→ ptt0219:他。 XD 06/01 23:03
→ ptt0219: 06/01 23:04
→ ptt0219:至於大甲富商不是浪費你的時間看了,你有事情的話,花錢多 06/01 23:04
→ ptt0219:請幾個律師就好了。 06/01 23:04
→ ptt0219: 必 06/01 23:04
→ ptt0219:某板說的好,「有能力且真心願為當事人解決問題的律師」永 06/01 23:06
→ ptt0219:遠市場上都很欠缺~~ 06/01 23:06
推 dsfcomtw:回0219,並不是市場上欠缺 而是有能力且真心為當事人解決 06/01 23:14
→ dsfcomtw:問題的律師,而是基於他已經不缺錢且只是為了熱忱而擇案助 06/01 23:16
→ dsfcomtw:理 也不是沒有,至少我所在的這個芬圍裡的道友,如是 06/01 23:17
推 Vicbook:我常看0219的文.害我想學法律..想私下寫信請教0219 06/01 23:18
→ dsfcomtw:至於幫老板update資訊這是基本功 其實我還蠻感恩當初的 06/01 23:19
→ ptt0219:Vic你去修修法律20學分班,再加個函授就能考律師,相信妳 06/01 23:19
→ ptt0219:可以幫助更多的人。 06/01 23:19
→ dsfcomtw:老闆給我機會練就這些基本功,包括他給我機會代他去在職進 06/01 23:19
→ dsfcomtw:修班授課賺外快(因為我想存錢去美國唸LLM) 06/01 23:20
→ ptt0219:看看《丹諾自傳》,妳會很熱血的~~ 06/01 23:20
推 Vicbook:看起來我問錯人了,因為我不會當律師,而是工作需要必須面 06/01 23:24
→ Vicbook:對兩大XX院,還是得搞懂他們的遊戲規則.我再問別人.謝謝 06/01 23:25
→ ptt0219:有pttlifelaw及law板可以發問。 06/01 23:25
→ Vicbook:好,感謝0219 06/01 23:27
推 dsfcomtw:歪姐其實很想給非法律領域出身的版友們一點建議,如果你所 06/01 23:28
→ Vicbook:如果我台北工作拿到職缺,謝謝你推薦的版.我會好好看. 06/01 23:28
→ dsfcomtw:工作的領域恰巧與法律有高度交集,而你個人不排斥法律,那 06/01 23:29
→ Vicbook:其實不會有高度密集耶,只是要搞懂他們在玩啥,甚至是預算~ 06/01 23:30
→ dsfcomtw:麼,可以為了該領域需要幫助的人們努力地來了解法律嗎? 06/01 23:30
→ ptt0219:Vic那些東西恐怕一般律師也不懂的。 06/01 23:31
→ Vicbook:Anyway.短期內.我先大概知道就好,以後的事再說了.謝各位 06/01 23:32
→ ptt0219:如果涉及政府採購法部分,妳要很小心,不然會出事的。 XD 06/01 23:32
→ dsfcomtw:擇例說明:歪姐的某研究所的學長本職是醫生,但後來有幸考 06/01 23:32
→ Vicbook:要睡了,晚安:) 06/01 23:33
→ dsfcomtw:取司法官...有某專業領域的法官,審案至少會比較有甚司 06/01 23:34
→ ptt0219:好像有「醫事專業法庭」。 06/01 23:37
→ ptt0219:至於我的專業跟$$有關,希望未來能抽%抽爽爽~~ XD 06/01 23:39
→ Vicbook:0219我有推文說我問錯人(0219).政府採購法跟我講的沒關係 06/02 00:32
→ Vicbook:所以沒回答到我的問題,就停止.完全沒關係. 06/02 00:34
→ Vicbook:你完全只講你的歷程,所以我剛推文就說問錯人 06/02 00:35
→ ptt0219:我說「如果涉及政府採購法部分……」 06/02 00:42
→ ptt0219:「預算」是更複雜的事情,除非擔任過公職搞過預算,又清楚 06/02 00:42
→ ptt0219:其法律規定,否則這玩意沒案源,誰會去研究啊? 06/02 00:43
→ ptt0219:不然就去看看預算法的法條還有學者寫的書籍。 06/02 00:45
→ Vicbook:呵,我有上過課,也開標過好幾個case.所以我說我問錯人啦. 06/02 00:50
→ Vicbook:我要問的不是你要講的,所以我一開頭就說問錯人 06/02 00:51
→ Vicbook:再來.我跟你沒任何關係喔,我也沒有要幫甚麼人.你也不懂我 06/02 00:51
→ Vicbook:也只是網路上的印象再推測我罷了,事實上我跟你很不熟, 06/02 00:52
→ ptt0219:樓上的小姐,你根本就沒講清楚你想要的是什麼? 06/02 00:53
→ ptt0219:所以我只能猜測而已。 06/02 00:53
推 Vicbook:再來.你剛講的預算不完全對。所以我說我們完全對不上 06/02 00:54
→ Vicbook: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我問錯人... 06/02 00:55
→ Vicbook:不過你還一直在猜測...謝謝你的熱心與專業喔.. 06/02 00:56
→ Vicbook:看起來你講的都只是書本上,實務上再加油囉~ 06/02 00:57
→ ptt0219:那種東西,我根本就不想研究~~ 06/02 00:59
→ ptt0219:那是公職人員自己要想辦法去進修的東西。 06/02 00:59
→ ptt0219:那部分是行政法領域的東西,但通常只有公職人員會去碰它。 06/02 01:00
→ Vicbook:不完全對,我剛說了...呵~~~講兩次囉.. 06/02 01:01
→ Vicbook:反正熟板上的法律你最專業,最熱心...加油吧... 06/02 01:02
→ Vicbook:甚至是你在講實務界似乎也很有道理...以後你會是有$人. 06/02 01:03
→ Vicbook:我還是多看"呂O遠"律師的文章好了~~ 06/02 01:04
→ ptt0219:妳需要的是一個會讀心術的人~~ 06/02 01:14
→ lovelyvv:樓上兩位,來杯冰茶,(給)免錢自己泡的 06/02 02:09
推 llh117:好吧!大家幫我集氣今天晚上威力彩獨得頭獎,我就考律師助人 06/02 09:45
→ ptt0219:你捐給幾千萬給法扶,比較實在…… 06/02 10:57
→ vicwk:I've been married twice and divorced three times..... 06/02 11:55
推 llh117:呂X遠有些想法實在是不懂人情世故,有人在網路上嫌他,呂反問 06/02 12:07
→ llh117:你在說我嗎?對方說:我只你的文章.呂很心痛道歉有這樣困難? 06/02 12:07
→ llh117:但實務上,網路上這樣自保是很正常的動作. 06/02 12:08
→ llh117:他講他撞車處理經過,問題是不是每人都和他一樣懂法,先道歉 06/02 12:09
→ llh117:也許可以和緩氣憤大事化小,但也可能被視為心虛導致後續被動 06/02 12:10
推 peda:窩 太厲害了 真的開了@@ 06/03 01:19
推 Vicbook:117說的也對~~我都是看看他們在聊事情的思維.. 06/03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