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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也許這一連串問題一開始就存在若干誤會 就我個人的理解,原PO在17966篇的問題是說:他有一張台北=台中的高鐵自由席去回票 購票時他並未注意到,該票回程聯僅限當(14)日有效(因為自由席車票尚不預售) 結果以去程聯搭高鐵回到台中的老家之後,才發現回程必須在當(14)日使用完畢 當他發現的時候,那一聯已經過期了(按照高鐵公司的規定,過期作廢且不得退票) 如此一來,他就無法使用回程聯回到台北,550元買來的車票成了一張廢紙 我猜原PO應該是指這個意思 因此從頭到尾,我的目標都是針對去回票,而不是自由席的單程車票作論述 我的立論基礎是,目前公路汽車客運的來回票,由於政府訂有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 因此來回票的回程聯,並不能限定回程有效期限以及退票手續費等規定 前開「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雖然只規範公路汽車客運業,但隱含法理在內 因此,換作是鐵路票證,也應參照其法理,不作去回票回程聯的有效期間的限制 除非能夠證明,鐵路票證與公路票證之性質,具有先天上的特殊差異 以至於因為這些差異的存在,而必須作出與公路票證相反的消費契約規定 至於您所指的是自由席的單程票,應限制當日使用完畢(而非回程聯限當日有效) 和原PO遇到的情形可能不太一樣,但我已經暸解您的意思 在此我也提出個人淺見以供參考: 前面有板友已經提到,日本新幹線的自由席車票是2日內通用 其實美國的一些鐵路公司,單程車票都是從發售日起1年有效 但是,您的看法是,高鐵自由席單程車票,若不限定當日有效,則有可能超出運量範圍 事實上,我個人認為「車票」和「票額」這兩種東西應該要分開討論 「票額」一詞來自中國和前蘇聯,是指允許搭乘列車的憑證 早期是用一張小紙條,貼在車票背面,目前則改以電腦控管,直接打印在車票上 不論是有座票,或是無座票,通通都要打上票額 換句話說,每班車的人數是有上限的,即使無座票,也有超員人數的限制 以目前中國高鐵CRH動車組而言,超員的上限是20%,也就是允許20%的立位 沒有取得A列車的票額,便無法搭乘A列車 不過台灣鐵路局以及台灣高鐵公司,幾乎沒有去控管車票的「票額」 我猜主要的原因是:台灣國鐵及高鐵運輸,運力矛盾並不明顯 不像中國大陸人口眾多,鐵路運量有限,不去控管人潮,可能會發生嚴重的秩序事件 但撇開「票額」問題,「車票」的有效性應該是另外一項議題 某些乘客買了票,卻未及時搭上列車,車票是否應該作廢,或是允許退款? 我認為應該是就該(未及時搭車)行為所造成的影響而定 需要收多少「誤車費」,或者允許改簽下一班列車,都還有討論空間 管見以為,高鐵自由席未當日使用,對高鐵公司造成的損失,很難達到整張車票的價值 以目前消費者意識掛帥的社會風氣而言,「車票作廢且不得退票」的規定,恐怕爭議很大 如果高鐵自由席的運力矛盾極大,高鐵公司應採取更積極有效的管理辦法(如控管票額) 而不是以自身作業的方便為主,把管理責任推回消費者身上 這樣太消極了,並不是一個負責的運輸業者應該有的行為 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而言,消費契約的各項限制,都應該拿出合理的理由 而且還必須符合妥適性、達及性,以及狹義的比例原則 當然,「自由席」原本就應該具有更多彈性,因此限定班次或許未盡合理 但可採用限定時段的方式,如「限17~19時搭乘」 車票若是過了限定期間,也應該在最大可能的程度上,給予改簽退的方便 不過,目前高鐵自由席的運量,據說只有50%左右 而且高鐵班次眾多,是否會經常出現被灌爆的場面,可能仍有待商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8.210
mackywei:敬表同意。另有關自由座相關部分....今天 61.64.173.104 11/18 16:37
mackywei:可能要稍待一點時間來看反應吧。 61.64.173.104 11/18 16:38
kiahsu:把自由席來回票的功能關掉比較快啦 61.229.142.76 11/18 18:08
kiahsu:省事又不用花時間去處理有關票務的問題 61.229.142.76 11/18 18:08
kiahsu:好像沒人提到說TRA80公里之內限當天有效? 61.229.142.76 11/18 18:09
ciswww:關掉比較快+1 123.193.130.16 11/18 22:41
ciswww:或是點選去回票後 顯示: 123.193.130.16 11/18 22:41
ciswww:返程票限今日使用 要繼續? [y/N] 123.193.130.16 11/18 22:41
ciswww:XD 123.193.130.16 11/1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