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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於本板第 18078篇(文章代碼:#1BpSFqGd (Railway) )推文:
dppt:整篇除了對我不削之外,全部都在認同我的看法,為何不推? 04/21 00:39
^^^^ 經人檢舉錯別字「不削」→「不屑」,違反板規 5.1,依照 5.2比照 1.2.2給予 「警告乙次」處分。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114
playboymommy:一個錯別字並不會造成我個人的閱讀不易 04/21 09:21
cassine:樓上主張並不能因此將錯別字合理化 04/21 09:26
purpleboy01:一個錯別字會造成我個人閱讀反感 04/21 09:26
cassine:在板主處分前改正都可以免罰,然該推文時間至處分時間已相 04/21 09:28
cassine:隔 9個多小時仍未見更正,顯見該板友對自己的發言並不重視 04/21 09:28
sa411022:這已經不只是沒選字的問題了 根本是連注音都拼錯 04/21 09:29
playboymommy:我並無意合理化錯別字。我只是不明白單一錯別字違背 04/21 09:46
playboymommy:板規所謂的「錯別字過多導致閱讀不易」嗎? 04/21 09:46
cassine:因為該規定過於籠統且因人而異,故實務上難為判斷標準 04/21 09:47
cassine:故板主討論後實務上採行比照注音文辦理 04/21 09:48
huangkai:主要是有人檢舉吧 04/21 10:00
parislove3:有人檢舉板主就一定要辦嗎?又不是三歲小孩...... 04/21 10:18
becoolandmoi:三歲小孩能處理板務也挺厲害的 04/21 10:20
becoolandmoi:不過板規是錯別字過多 既然一個字也算過多 04/21 10:21
becoolandmoi:那何不改成錯有錯別字就處罰? 過多這種字很籠統 04/21 10:22
OhmoriHarumi:有人檢舉板主是有義務要處理 不然板主會被說吃案 04/21 10:51
OhmoriHarumi:不過板規如果改成"有錯別字就處罰" 就比較沒有爭議 04/21 10:51
OhmoriHarumi:只是這樣可能會被批評太嚴厲了點 04/21 10:52
jizuo:說真的 真的要抓錯別字 我可以抓一堆 04/21 11:01
jizuo:板上文章 很多"的"和"得"沒有用對 是不是也要處罰? 04/21 11:01
payeah:這樣抓,以後抓不完...樓上那個要抓可是一堆 04/21 11:06
sa411022:重點是"有人檢舉"...除非有人無聊到把"的"和"得"都檢舉 04/21 11:08
payeah:這篇抓的人,跟樓上這個大概也是一樣無聊 04/21 11:16
payeah:"錯別字過多導致閱讀不易",這條文太籠統...這篇也才一個字 04/21 11:18
payeah:再這樣下去,以後板主執法最多的大概就是這一條 04/21 11:22
payeah:上訴到組務那邊,也會一直在吵有沒有"過多"這件事 04/21 11:24
starker:有人對警察報案難道警察可以說:案子太小,我不辦嘛...XD 04/21 12:03
busgoer:八卦板裡面的錯字比例還沒這邊高 04/21 12:06
toast520520:因為八卦板常常用諧音名取代真名 04/21 12:28
busgoer:扣除諧音的部分,內容中的錯字還是很少見 04/21 12:30
OhmoriHarumi:我覺得是因為一般人不太會細看內文 也不會每篇都看 04/21 12:47
OhmoriHarumi:所以產生八卦板很少錯字的感覺 04/21 12:47
cassine:有人檢舉板主哪有不按板規執法的道理?不然就是板主怠職 04/21 13:06
cassine:parislove3請注意你的發言 04/21 13:07
dppt:請問推文要怎麼改啊! 04/21 13:56
cassine:推文用推文的方式改 04/21 14:16
yaayaa:我檢舉的都好幾天了 板主也沒辦阿~要說沒針對性...誰信 04/21 14:53
waynechemi:......無言......感覺沒啥意義的改錯字= =... 04/21 15:58
brea:文字獄??? 04/21 16:12
brea:檢察官都有微罪不起訴的作法了~~ 贊成版主也不一定要處理~ 04/21 16:14
brea:我雖然也不贊成dppt的風格 不過我感受的到有版友有針對性 04/21 16:15
brea:造成版主這種窘境~~ 不過dppt你要認真看別人文章啦 04/21 16:16
brea:還有又不是都一直在版上 隔九個小時沒改正其實並不會很久 04/21 16:21
brea:更何況沒人跟他講他也不知道自己寫錯一個字吧 04/21 16:21
hoder:喔 還有出包喔 直接無視不是很好嗎 04/21 16:39
busgoer:打完字送出前後再確認一次很難嗎?難道PO出後要九小時才會 04/21 16:43
busgoer:做出下一個動作?平時會酸台鐵確認做得不確實,到這個時候 04/21 16:44
busgoer:卻開始說板友沒確認沒關係了,好神奇啊 04/21 16:44
dppt:我都有認真看別人的文章,是大部份的人和我要的東西不一樣, 04/21 16:50
dppt:我是什麼樣的風格?我看鐵道版某些朋友才有偏見容不下特別的 04/21 16:51
dppt:看法,又提不出哪裡不對,才只能動用檢舉來打壓我吧! 04/21 16:52
cassine:提不出哪裡不對,樓上你自己理論都無法自圓其說了 04/21 17:53
cassine:你的高鐵超商取票失敗論要不要拿出證據證實一下? 04/21 17:54
cassine:無法自圓其說被攻擊就在只好訴諸悲情喊打壓 04/21 17:54
ivn0572:不爽不要__! 04/21 17:56
sa411022:不要一直打廢話不就不會有錯字了 04/21 17:58
Whittard:只有一個錯字不能算錯別字過多吧?這樣就警告有點太誇張 04/21 19:23
c255120:對象蠻有爭議的 我也覺得一個字就警告有點過頭 04/21 19:45
c255120:不過有人檢舉 板主當然要執行啦 04/21 19:46
Whittard:有人檢舉也應該評估是否違規。錯一個字並不等於錯字過多 04/21 20:26
Whittard:版主不是應該要就事論事去裁量嗎? 04/21 20:28
payeah:對象有爭議,但他的爭議不在錯別字。另,有種東西叫比例原 04/21 20:54
payeah:則... 04/21 20:54
ifresh0304:這件事還是請板主好好處理一下,以免後患 04/21 20:55
banqhsia:這....不用這麼嚴吧.. 04/21 21:33
brea:錯別字不應和無法自圓其說混為一談 04/21 21:55
brea:還有 版友是一個人寫錯一個字 台鐵是一堆人做不好一件事 04/21 21:57
brea:一個不會造成社會安全 但是一個會影響社會安全 04/21 21:57
brea:比較一件事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 04/21 21:58
starker:你認為錯一個字不算多那也只是"你認為"~~ 但版主認為多阿 04/21 22:07
payeah:所以我說板主自己"過多"無誤阿 04/21 22:10
jeffkent:文字獄 吃飽太嫌撐著 你以為你是國文老師嗎 04/21 22:10
payeah: ^心證 04/21 22:10
jeffkent:parislove3:有人檢舉板主就一定要辦嗎?又不是三歲小孩 04/21 22:11
payeah:有一個字的判例,到時候只要人檢舉"一個字"卻被板主判沒事 04/21 22:12
jeffkent:所以法院有人去提告 就一定要判刑? 歪理 04/21 22:12
payeah:就會被質疑標準了... 04/21 22:12
starker:不起訴.不受理也是判決的一種 ... 哪算歪理 04/21 22:14
sa411022:所以是有人沒打錯字被冤枉了嗎? 04/21 22:14
sa411022:法院照法律判決 板主照板規判決 不知有何問題? 04/21 22:15
starker:法院有人去提告是一定要做判決 ... 但刑度不一定會有 04/21 22:23
v66leo:何苦呢?就算是國文老師和文學巨擘也有寫錯字的時候... 04/21 22:23
jeffkent:一定是文學院的 04/21 22:24
v66leo:樓上說法也太苛板印象了. 我也學文的 只是覺得沒那麼嚴重 04/21 22:26
starker:總之~現行板規就是只要打錯一個字板主發公告前你都可以改 04/21 22:33
starker:因為發文前你是有時間可以檢查有沒有打錯字的 04/21 22:34
jeffkent:so? 你一被子沒寫錯子? 04/21 22:35
jeffkent: 字 04/21 22:36
starker:在我推發文時都會檢查過阿 ... 而且你連"輩"都打錯了 04/21 22:39
payeah:J大快修... 04/21 22:43
Tsubame800:樓樓上小心被檢舉「啊」XD 04/21 22:44
starker:"阿"置於語尾同"啊" ... http://tinyurl.com/y5r6xwo 04/21 22:48
starker:如要檢舉 ... 那可能會變誣告 ... (茶) 04/21 22:49
starker:補充J大~~ 我可不是文學院的喔~~ (笑) 04/21 22:52
dppt:很明顯失敗啊!媒體也發覺狀況不對,開始質疑了! 04/21 23:24
GaryMatthews:他的警告數已經集滿了吧? 04/22 01:50
parislove3:我想表達的是 可以依據情節輕重而有不同處理方式嗎?有 04/22 02:52
parislove3:人投訴就一定要開一篇公告文來表示如何處理嗎?情節輕微 04/22 02:52
parislove3:者以信件 水球告知 嚴重者再祭以板規處理 04/22 02:54
parislove3:並不是說一個錯字不該抓 只是時常看到錯別字公告 會有 04/22 02:56
parislove3:種"這裡是鐵道板嗎?"的感覺 行政資源似乎不該浪費在這 04/22 02:57
parislove3:投訴者其心也可議 有時間投訴給板主 那為何不直接告知 04/22 02:59
parislove3:發文者? 04/22 03:00
yaayaa:該條文 錯別字過多導致閱讀不易 重新定義何謂"過多"即可 04/22 04:38
yaayaa:現在爭議點也在這裡 而不是檢舉投訴的問題 搞的好像被檢舉 04/22 04:40
yaayaa:所以不得不辦似的 我是認為 檢舉戰開打 板主要直接警告 還 04/22 04:41
yaayaa:是私下通知板友也沒人知道 反正多檢舉增加行政成本 讓這條 04/22 04:43
yaayaa:惡規滯礙難行 受文字獄的多 要求修改的聲浪也會大 04/22 04:47
Whittard:同意樓上說的,如果錯一個字就算錯字過多,那應該修改版 04/22 08:21
Whittard:規直接說"不准"寫錯字。這裡是鐵道版又不是改錯字版 04/22 08:22
Whittard:但若因為這樣讓大家以後發文都變得戰戰兢兢,也太不值得 04/22 08:24
dppt:看吧!只要我不屈服,就突然有人會提醒我的警告數滿了! 04/22 08:44
penny1000: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04/2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