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cs338878:9.1哪裡有爭議 看起來很正常阿 06/16 18:02
→ CORSA:濃濃的河蟹味~ 06/16 18:04
推 mstar:那就正式修改 9.1 ,將暱稱加入規範吧 06/16 18:28
→ sa411022:記得辦公投 不是你想列入就列入 06/16 19:20
推 DrPeace:我是看不太懂小組長的"仿公文" 06/16 19:25
→ mackywei:就我的認知,小組長似乎是說"劣文不行,水桶隨意"? 06/16 19:36
→ mackywei:可是我比較擔心另一個使用者類似的行為.... 06/16 19:36
→ mackywei:......喔我多心了,那是適用另一條(3.2) 06/16 19:37
推 toast520520:河蟹+1 06/16 19:42
推 ROCAF:事情似乎沒那麼簡單 06/16 20:15
→ sa411022:小組長的意思是說 就算以後板規範圍加入暱稱 06/16 20:19
→ sa411022:也只能判水桶不能劣文 06/16 20:19
→ sa411022:現行板規暱稱不在範圍內當然水桶劣文都不行 06/16 20:20
→ QF2200DA:不要有人想偷渡就好 講一堆都理由 版規再多都沒用 06/16 20:37
→ DR2800:就是被高等法院撤銷判決 06/16 20:37
→ btpenguin:把這條加入"包含暱稱"以後就可以補漏洞了 06/16 22:52
→ nick0605:小組總算出聲了 我認為這判決太超過 06/17 00:51
推 wefun:覺得永久水桶是非常奇怪的處罰方式, 1個月 2個月水桶不夠久? 06/17 10:57
推 DT650:哈 06/17 11:40
推 btpenguin:嚴重影響看板秩序的時候永久水桶是唯一解 06/17 18:07
推 sqr:暱稱有嚴重影想看板秩序嗎? 有時看文章連誰PO的都不在乎了 06/17 18:31
→ sqr: 響 改錯字 06/17 20:09
推 btpenguin:樓上你想的太單純了 暱稱引戰不是沒有前例 06/17 21:49
推 KCETinTW:感謝各位板友們的指教 06/17 23:13
→ coolo:我也覺得永久水桶是非常奇怪的處罰方式,根本是剝奪自由權 06/17 23:24
→ coolo:像死刑一樣~~ 06/17 23:24
推 coolo:這位版主好像常常敗訴 06/17 23:30
推 ROCAF:五趴去上訴的話說不定版主也會敗訴@@ 06/18 00:25
→ btpenguin:我覺得需要換令一個角度來說 這個小組長的判決如果往站 06/18 01:05
→ btpenguin:方上面丟上去會翻盤的案例很多 所以說版主敗訴是小組長 06/18 01:06
→ btpenguin:問題 06/18 01:06
推 canandmap:不認同處罰方式,但認同版主的判決。 06/18 15:57
→ navyMusician:這位版主好像常常敗訴 06/21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