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islove3:"愚民"一詞於謾罵 污穢 不雅等涵義並不強烈 勿興文字獄 08/08 16:00
→ ggg601:樓上 你只要回家問你爸媽說有人講你倆是愚民...他們要是覺 08/08 16:04
→ ggg601:得這沒有什麼不雅不適 再來說好了... 08/08 16:05
→ ggg601:對了....提醒你問他們時要強調是愚民不是漁民~ 08/08 16:06
→ wcc960:那改刁民可以吧,查了一下過去推文用這個字沒被警告過 08/08 19:20
→ Tsubame800:沒警告可能 1)沒違反板規 2)沒人去檢舉 08/08 19:22
→ ckdiesel:樓樓上 用那字眼沒被警告只不過代表沒被人檢舉罷了...就 08/08 19:23
→ ckdiesel:像闖紅燈沒被警察抓到而已... 08/08 19:23
→ wcc960:我順便自首一下我以前推過很多次"愚民"這個字了,只是因為 08/08 19:32
→ wcc960:沒被檢舉過所以誤以為沒關係,以後我會更謹慎用詞,謝謝 08/08 19:33
推 ckdiesel:樓上 是吧 不過您下午3點才被警告 同一篇文章晚上7點又開 08/08 19:42
→ ckdiesel:罵愚民 ...保重保重.. 08/08 19:42
→ wcc960:夜路走多遇到鬼我也認了,或者說想不到真的遇到鬼了 08/08 20:04
→ geesegeese:道理講不通的人民 通稱__民 W大委屈嚕 桃園地下化 鐵律 08/09 07:38
→ geesegeese:人口突破兩百萬的準直轄市 怎麼可以高架化? 科科 08/09 07:38
→ geesegeese:中壢大地主表示: 08/09 07:39
推 ivyyg:樓上好像有人誤以為用"空格"方式暗指愚民 就沒違反板規樣.. 08/09 09:36
→ ivyyg:另外桃園要鐵路地下或高架 跟人口有什麼關係?這也能酸...而 08/09 09:37
→ ivyyg:且地制法從來就沒有"準直轄市"這個地位...縣就縣,直轄市就 08/09 09:38
→ ivyyg:是直轄市。以前到現在 一直都沒有過"準直轄市"。 08/09 09:38
→ mstar:樓上可以參考 地方制度法§4Ⅱ 08/09 11:34
推 starker:樓樓上所認知的地制法要更新資料了,已有第4條第2項規定 08/09 16:05
→ ivyyg:"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 08/09 19:33
→ ivyyg:......準用之。 08/09 19:33
→ ivyyg:請2位看清楚法條,"縣....未改制為直轄市前" 代表啥?它的地 08/09 19:34
→ ivyyg:位就叫"縣"。地方制度法從來就沒有"準直轄市"這個法律位階ok 08/09 19:34
→ ivyyg:要請人更新資料前,也要現確定自己"讀懂"法條了才行吧.. 08/09 19:36
推 starker:我看是樓上沒看懂啥叫做"準用"吧 ... 08/09 20:02
推 starker:如果樓上只是因為沒有"準直轄市"這四個字 .... 那麼基隆市 08/09 20:16
→ starker:就不是"省轄市"拉 08/09 20:16
→ TEMU2000:由於過多無關主題的推文 本公告先行鎖文處理 08/10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