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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llyc (chillyc)》之銘言:   該位原PO的文直接吃光光,雖然有在系列的回文中推文說過意見,但還是再 發表一下個人的意見好了。   不論當時死者有沒有經由正常的程序由車站進站購票並準備搭車,或是直接 由站外的便道直接進到車站,死者的確是任意的違規闖越鐵路的淨空,因而被該 班列車撞擊而過世,這一點是無庸致疑的。   再者把事情又推到當時值班的副站長身上我是覺得就有一點牽拖的意思了。 以龜山站來講,是屬於甲種簡易站的等級,平常就只有一位副站長值班,而值班 的副站長需要負責行車、售票與整個車站的相關作業,整個車站就是只有他一個 人在值班,而以龜山站來講,行車室與第一月台至少距離有好幾公尺,就算是死 者正常的進站並購票準備搭車,請問當時在售票的副站長(或在行車室內),怎麼 可能知道旅客上到第一月台之後,會這樣任意的違規穿越軌道因此被撞擊而過世 呢?就算是白天,旅客要這樣違規闖越鐵道,就算是副站長當場看到,如果列車 一樣已經接近,相信也是沒有辦法制止事故的發生的。   更何況當時清晨天氣昏暗視線不佳,待在行車室內(或售票房)的副站長,當 然更不可能看得見旅客上到第一月台之後的情形了,如果要硬把責任推到當時值 班的副站長身上就實在是太過了一點。   再說到列車的部份,原PO那個說法也非常的不可取,「但是如果在平時是沒 有列車會經過的」這據話是什麼意思呢?請問平時是算什麼時間?鐵路全線24個 小時都是會有列車在行駛的,只是班次的多寡與班距的長短而已,整條宜蘭線的 夜間還是會有很多班的貨車,甚至是工程車會經過的,只是夜間的班距就會拉得 很開,但班距拉得很開,並不等於就是沒有列車會通過了。難道是只有晚上才能 算是「平時」嗎?就算是大白天的,前後二班正班列車的班距長達40分鐘時,中 間又穿插幾班臨時列車,那也沒有什麼稀奇的。   然後原PO又牽拖貨車的司機員這邊,如果只有誤點 7分鐘就稱為不正常駕駛, 那如果當天是提前 7分鐘,甚至是提前70分鐘在跑,是否也要牽拖司機是不正常 的駕駛了?而火車牽引的重量都是以百噸起跳的,當然這個前面已經有人說過了, 而有時候在馬路上,就算是只有十幾噸的大車,或是三、四十噸的貨車,如果不 是正面撞擊,其實司機根本也很難知道有撞到人了,而且,甚至就算是騎著機車 或是單車,只要不是被機車頭正面撞上,司機應該也不會知道列車已經撞到東西 了,把這件事故牽拖給司機也是過份了一點。   而且重點是,就算是當時司機有看到,並鳴笛緊急煞車,我想也根本是無法 阻止事故的發生的,因為貨車的牽引重量加上行駛的速度,沒有五百公尺以上的 距離根本也停不下來,更何況當時清晨視線不佳,加上龜山站整個車站是在彎道 上,上行列車是在左彎的情況下,視線原本就不是很長了,當時貨車的司機就算 是看到了,大概也只剩下不足200M的距離了,這個距離根本不可能讓列車停下來 的,司機能做的只有鳴笛並緊急煞車,但最後的結果應該還是一樣的。   最後要說的就是,如果當時死者的確是有挑著重物,或是行動稍有不便者, 為什麼不直接去尋求當時值班的站務人員(副站長)求助?像這種情況下,龜山站 又有站務人員值班,絕對會協助乘客安全的上到第二月台的,就算是值班副站長 當時無法分身幫忙,至少他也一定知道當時北上即將有列車通過,也一定會告知 旅客的,至少旅客有去尋求協助時,應該就能防止這件遺憾的事情發生,而不是 都沒有向車站尋求任何的協助,而私下違規闖越鐵道違規在先,事後才在那邊牽 拖別人的不是。重點是,副站長也不可能事先就預知說,那個乘客會這樣任意的 違規闖越軌道的,副站長是人,不是神,他不可能事先知道這一位進站的旅客會 不會違規。   當然事件發生之後,有可能當時值班的副站長處理方式可能稍有不妥,但也 別忘了,龜山站就只有一個值班副站長,主要的任務就是負責行車,他不可能就 只有負責處理你一件的死亡事故就行了,他同時還要負責當時龜山站南下與北上 的列車都要能夠正常的運轉,如果路線因事故中斷(西正線),那他還要負責與鄰 站連系相關的變更運轉(雙線雙向運轉改單線雙向運轉),或是路線封鎖的相關行 車措施,不是原PO說的那種情況,更何況這種死傷的事故,原本就是只能讓警察 與消防救護人員來處理的事情,原PO要那位值班副站長能怎樣的處理?他頂多就 只能讓後續的班次不要進入現場,改行駛西副線或是東正線繼續北上而已。   而且原PO怎麼知道當時值班的副站長沒有打電話,站內有發生行車事故,值 班的副站長當然就是第一時間要先通報給調度員與轄區的鐵路警察了,如果電話 都已經打完並通報了,當然就是只能等待鐵路警察到場處理了,不然還能怎樣? -- 台灣鐵道網際論壇暨時刻表網站: http://tccan.idv.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9.250 ※ 編輯: tccan 來自: 211.79.169.250 (03/14 14:45)
ntttc:上次某站有人走下月台被列車撞 家屬質疑月台末端未告知不能 03/14 14:41
ntttc:通行(實際上有告示) 也要提國賠 03/14 14:42
ntttc:關鍵字「台灣家屬」和「國賠」 用ptt的話來說 意外嗎? 03/14 14:43
ntttc:除了身亡的婦人外 大家有沒有想過苦主─司機員 03/14 14:44
ntttc:明明台鐵是 A型路權 其他運具和行人不得侵入 03/14 14:44
ntttc:但每每事故發生後這些司機員都要背負著殺人兇手的無端罪名 03/14 14:45
ntttc:明明事故原因不是他 他卻要作筆錄、跑法院 還得在心靈創傷 03/14 14:45
ntttc:的情形下繼續開車執勤 台鐵司機員又要找誰賠? 03/14 14:46
moriyaorange:有些人就是看準台鐵常出包,所以不管台鐵有沒有疏失 03/14 14:47
※ 編輯: tccan 來自: 211.79.169.250 (03/14 14:51)
moriyaorange:都會婊一番,根本不會在意出了事是誰的問題 03/14 14:50
busgoer:而且北上的話,龜山站剛好是在彎道上面,更看不到 03/14 14:50
aizuwakamazu:該站前幾年也有個類似事故,家屬直接進辦公室翻桌? 03/14 15:02
GIJoe:推駕駛無辜...飛來橫禍 03/14 15:20
vespar:台鐵好像是B型路權吧 03/14 21:10
nuannuan:台鐵是歸類於A型路權(但實際上是A-)顆顆!! 03/14 21:28
※ 編輯: tccan 來自: 123.204.94.115 (03/14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