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ughis:如果屬實 家屬會賠錢給鐵嗎? 03/23 21:26
→ MoonBoring:搞不好家屬會來告台鐵 說鐵道旁柵欄沒做好 要求賠償.. 03/23 21:29
推 SCANIA168:PP表示:為什麼我今天出早班就衰小撞到頭,害我頭痛死了! 03/23 21:34
推 ihx00:聽說是紅斑馬... 03/23 21:36
推 trtc:聽說是兩個人穿越 結果一個有過去 一個沒過去.... 03/23 22:02
推 ihx00:就算非穿越不可好了,我很好奇他們難道都沒左右看一下嗎? 03/23 22:04
→ ihx00:還是就跟闖紅綠燈一樣看也不看認為車都會讓人就走過去? 03/23 22:04
推 maughis:他們可能以為行人優先吧! 03/23 22:04
推 aa4live:推ihx 老人就算了....年輕人又不是起霧的天氣 03/23 22:33
→ owenx:如果那裏有畫斑馬線的話就是台鐵的錯了! 03/23 22:33
→ aa4live:會去撞火車是沒長眼睛嗎........... 03/23 22:33
推 busgoer:紅斑馬這麼吵的車還可以沒注意到... 03/23 22:36
推 sifone05:橫越鐵路就是不對,害我早上上班遲到 03/23 22:43
推 nick0605:這種人就是被撞死活該 一點都不珍惜生命 03/23 23:01
→ nick0605:從小到大我就不相信父母沒有教育不能隨便闖越鐵軌 03/23 23:02
→ nick0605:如果家屬來告台鐵就是承認自己沒有好好管教小孩 03/23 23:02
推 mmmms:被嚇到吧,我猜大概在聊天,火車一鳴笛就呆了 03/23 23:18
→ lf2505:這麼大一脈的東西從遠方難道看不到嗎...真是離奇 03/23 23:41
→ lf2505:"擦撞"...可能想閃但離火車不夠遠...無言了 03/23 23:43
推 CSmonkey:回頭的1025是PP代打... 03/23 23:51
推 tccan:應該是原編組誤點,所以彰化直接派備用車代打彰化以北的1006 03/24 00:20
→ tccan:與回程的1025次。 03/24 00:20
→ kudo070125:大概以為火車還會停下來裡讓他們過去 03/24 00:23
推 waynechemi:超無言...不過這撞到一定飛走 大湖彎道在過速度都不低 03/24 00:50
推 DR2904:雖然是彎道但也不至於完全看不到 這只能說腦殘兼活該了 03/24 02:33
推 abcub:數年前116次在現在北新竹站的陸橋撞死一個跨越鐵軌的學生 03/24 06:47
→ abcub:結果因為死者的家長是法界人士(法官?檢察官?都有人說) 03/24 06:47
→ abcub:動用了各種關係,搞到最後是台鐵賠錢&司機記缺失(大過?)... 03/24 06:49
→ abcub:而且後來好像司機也有被判刑?詳細情形忘了... 03/24 06:50
推 trtc:曾幾何時 跨越鐵軌被火車撞死竟然變成是火車不對.... 03/24 06:51
推 jasonmasaru:我可以推溫馨嗎... 03/24 08:39
推 starker:希望樓樓樓上能把這案子給找出來 ... 03/24 09:51
→ petitbai:大湖站鐵路 很多該校學生穿越 沒想到真的出事了 03/24 10:11
→ aizuwakamazu:地院和高院都判司機有罪,高院更一審認定頭燈功能與汽 03/24 11:46
→ aizuwakamazu:機車照明用更能不甚一樣,改判無罪,但可上訴..目前新 03/24 11:46
→ aizuwakamazu:文找到這裡 03/24 11:46
→ aizuwakamazu:撞死兩個國中生,一個逃開 03/24 11:47
→ aizuwakamazu:民事一審認定國中生負80%責任,因此只能各求償42.X萬 03/24 11:49
→ aizuwakamazu:後來有找到,有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所以無罪 03/24 11:52
推 ginnietulip:那是我們國中的 大家為他們祈福 氣氛感傷 但事實上 03/24 12:06
→ ginnietulip:學生怪怪的 走軌道 其實很不應該 03/24 12:08
→ aizuwakamazu:有找到2審民事判決結果,家屬求償部分全數駁回然後不 03/24 12:12
→ aizuwakamazu:准上訴..減光燈;把道路上的應注意前方狀況也抓進來用 03/24 12:16
推 Yenfu35:已照aizuwakamazu找到判決書:更一審判決為 03/24 13:19
→ Yenfu35:台灣高等法院95年度交上更(一)字第10號。 03/24 13:20
推 Yenfu35:定讞判決為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6779號。 03/24 13:23
推 ginnietulip:95年啦...沒意外的話那是89年的事勒 03/24 14:22
推 fansboy:有必要這麼們沒口德嗎? 橫越鐵道是不對 但用不著吧 03/24 15:46
推 tccan:在鐵軌上被火車撞死,不是很不應該,根本就是活該自找死路! 03/24 16:22
→ tccan:如果是在平交道上,柵欄沒放警鈴沒響,結果被火車撞死,那是 03/24 16:22
→ tccan:台鐵的錯誤,我就會要求台鐵賠到底,局長、電務段長全部下台 03/24 16:23
→ tccan:負責都不為過,但在沒有柵欄沒有平交道的路段被火車撞死,那 03/24 16:24
→ tccan:就是完全自找死路,被撞死活該沒有任何值得同情之處。 03/24 16:25
→ tccan:而且說天橋太高太陡還是太滑根本都不是理由,就算是裝了電梯 03/24 16:26
→ tccan:會闖的還是會闖。就像是台南火車站前跨越北門路的地下道,也 03/24 16:27
→ tccan:是有裝了電梯,但還是有一堆死白目在那邊違規穿越馬路通過。 03/24 16:27
→ tccan:反正說白了,認為人行陸橋階梯太高太陡的,說穿了就是懶而已 03/24 16:29
→ tccan:還有,所謂的口德,是要留給那些遵重別人、遵守秩序、法律的 03/24 16:31
→ tccan:人用的,明明是自己不守秩序,懶得去爬樓梯,然後違規闖越鐵 03/24 16:32
→ tccan:路淨空被撞死,這種只能講是活該,自找死路,沒有必要為這種 03/24 16:32
→ tccan:人留啥口德。為了要省錢,有很多方式是可以安全合法的跨越鐵 03/24 16:34
→ tccan:路的,但偏偏選了一條危險又違規的方式,沒啥可同情的! 03/24 16:35
推 trtc:大推狂推阿駿大 有沒有口德跟就事論事無關 你這樣叫其他被耽 03/24 17:14
→ trtc:誤既定行程的旅客情何以堪? 03/24 17:14
→ trtc:不過現在蠻想知道 前些日子龜山站賣菜婦人一案目前的進度為何 03/24 17:15
推 starker:明知走軌道會變成走鬼道~有陸橋不走現在只好慢慢走奈何橋 03/24 17:20
推 islamicjihad:幾分鐘和7天的差別 03/24 20:11
→ fangjp0802:昨天的鐵道旅行..差點就全盤皆亂...還好沒被耽誤 03/24 20:14
推 ntttc:目前宜蘭線又發生有事故了...... 03/24 23:57
→ antibailan:活該啊 03/25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