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ailw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abg (藍天.翱翔)》之銘言:
eslite12:在英國其實多直接用PPP這個詞 所以BOT是PPP行為可以修一 09/09 01:51
eslite12:下? 09/09 01:51
kutkin:一個人搞錯可以說是誤會 一堆人都搞錯就不一定了 09/09 03:04
kutkin:事隔久遠 很多東西都已經很難考證 09/09 03:05
kutkin:如果說要堅持零出資是 「政府後續買回」的部份。 09/09 03:09
kutkin:恐怕還需要一些資料來源佐證 否則仍是各說各話 09/09 03:09
lega:若政府「出資」是必要,當時政府何必以「投資」為名義規避? 09/09 06:49
lega:大方的說:零出資不是那個意思,政府本來就要出資。就好啦? 09/09 06:50
lega:http://goo.gl/9KsZm 高鐵本身也只說,政府是投資不是出資… 09/09 06:53
lega:所謂「是政府買回零出資」的說法到底從哪來的? 09/09 06:56
Sagarmatha:那時候報紙有做圖表比較 有興趣去找出來 不用各說各話 09/09 07:00
小弟曾經在這個板寫過「BOT with THSRC & KRTC」的文章, 現在保存在本板第634篇,這個文章大家可以去翻出來看.... (當時我手頭上資料比較多,比較確定的是 0億 vs. 近2000億,不是3000多億) 所以我很多時候講,台灣太多人搞不懂PPP的觀念,自以為的「舊融資」觀念害死BOT... (結果THSRC & KRTC超慘、台北轉運站之類的案例又不太「正常」)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觀念,運輸系統的BOT與正常公共建設的BOT存在不太一樣的特點, 一般公共建設(例如台北轉運站、市府轉運站)的BOT,他的B往往是固定建築物, 也就是說一旦興建起來,這個東西就有他的價值,就算未到特許期限收回, 政府往往也不會有帳面上的呆帳(因為轉售土地或房產馬上就有收入), 所以這種BOT的方式其實是一種企業比較願意投資的方式..... 機場捷運(長生版)、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與高雄捷運系統則是不太一樣的BOT型態, 要知道一件事情,建築物興建收回後可以分樓層賣,軌道系統收回後如果沒有全系統, 那麼是無法分段創造利益的,這個是運輸系統最大的特色。 台灣高速鐵路BOT,一開始其實大家比較傾向採用OT的形式、也就是政府出資興建, 接著再轉給民間進行營運。當時會決策採用BOT形式興建,主要有以下幾個氛圍: 1. 1993年代工程弊案四起 --> 四汴頭、18標、RCTP T2航廈綁標、圍標案件 --> 大眾對政府自主興建公共工程失去信心 2. 1990~1997年間民間資金湧入 --> 竹科現在大規模的晶圓廠都是在當時興建 3. 郵政儲金無法消化 --> 地方信用合作社大量發生財務不佳擠兌,資金全部壓在郵局 --> 大量儲金會導致資金流動異常 也就是這樣,才會造就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的BOT化,但是真正促使高鐵BOT的, 正是現在動不動就對付THSRC的高鐵諸公。 1993.7.16 (立法院第二屆第一會期) --> 王建煊立委的動議案「刪除高鐵興建1994/1995年預算994億、改民間興建」 --> 第一次表決 49:48 --> 第二次表決 53:54 --> 第三次表決 58:49 ==> 終於全數刪除了高鐵由政府自建的規劃 高鐵當時投標時,總共的金額比例如下: 總工程經費:4,316億元(不含可資本財務化成本817億元) 政府辦理事項:總計1,057億元(24.5%), 包含購地拆遷558億元、台鐵台北段289億元、規劃設計/監督210億元 民間投資事項:總計3,259億元(75.5%,不含可資本財務化成本817億元) 包含機電793億元、軌道215億元、土建1,382億元、車站/基地327億元, 其他計畫與預備金542億元 再來讓我們來看當時兩家投標者的主張: 政府出資額度 最有利於政府條件提案 (不含政府應辦事項) 中華高鐵集團: 新台幣1,943億元 無 台灣高鐵聯盟: 0 億元 營運期間每年提出稅前營業利益10% 提供政府應辦事項的1,057億元;當 費用完全返還後依舊提撥稅前10%給 予政府使用。 所以在當時的競標下,請問這樣中華高鐵集團有什麼「優勢」可言? 最後大家會問,那評審團是笨蛋嘛?THSRC隨便寫寫政府就信? 那我們來看評審團名單: 召集人:蔡兆陽(時任交通部長) 委員:王永慶(台塑集團董事長,由王永在總經理代表) 辜振甫(台泥集團董事長) 高清愿(統一集團董事長) 許勝發(太子集團董事長) 何壽川(永豐餘集團董事長) 許介圭(交通部政務次長,後來由陳世圮擔任) 劉玉山(經建會副主委) 吳容明(台灣省副省長) 陳師孟(台北市副市長、後來由林嘉誠擔任) 黃俊英(高雄市副市長) 再加上技術評審委員會:: 董 萍 、 吳 壽山、馮正民、李文儀、李孔謀、賴清祺、 葉宏安、黃德治、吳清在、廖慶隆、張有恆(後由林大煜接替) 這麼強的評審團,以為他們都傻了嘛? -- 我沒有想要幫高鐵講話的意思,但是我只是很痛恨大家誤解當時的政府是白痴, 如果當時的政府是白痴,大家現在就不能享受高速鐵路的便利與快捷。台灣高鐵 當然在執行期面對了政府協助的問題,但是BOT特許期間35年,有誰會想到911事 件?有誰會想到SARS風暴造成的經濟衝擊?要記得PPP是政府與廠商的合作觀念, 如果講起BOT,台灣沒有任何一個BOT工程對於社會的貢獻會大於台灣高速鐵路。 還原事實的真相,才是讓台灣BOT工程不再污名化的起始點! -- fabg's 航空鐵道交通生活部落格 新家到這邊:http://fabg.pixnet.net/blog (fabg@運輸邦) 舊家在這裡:http://www.wretch.cc/blog/fab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0.106
ahph:分析的很清楚,推.... 09/09 09:21
chewie:交通BOT跟一般BOT的差異性啊...推 不過現在一般建築的BOT 09/09 09:28
chewie:其實作的很純熟了 但交通還是受制於特性很難發揮 09/09 09:28
chewie:"政府與廠商的合作"很容易就變成官商勾結 也偏偏有幾個案例 09/09 09:29
chewie:政府在把關上不力... 09/09 09:29
mstar:個人覺得一些 BOT 案出問題,是當初官方契約訂得太爛 09/09 09:35
cutec:不過台灣高鐵這個BOT案在執行的過程中, 政府有被迫以投資的 09/09 09:40
cutec:名義在本來不需要出資的興建工程中變相出資也是不爭的事實.. 09/09 09:41
cutec:當時如果沒有政府與國營事業及時的諸多"投資"相救, 聯貸銀行 09/09 09:42
chewie:政府官員沒能力制定完善契約 然後商人很自動的找漏洞鑽XD 09/09 09:42
cutec:就會停止撥款, 高鐵也跟著做不下去... 09/09 09:42
cutec:其實當初五大股東根本就是擺明了凹政府不敢貿然讓高鐵這種 09/09 09:43
chewie:政府要自己來作 完全靠預算支應也是做不下去...現在要延長 09/09 09:44
cutec:重大工程建設停工並造成許多負面衝擊, 所以才敢打這種算盤.. 09/09 09:44
chewie:特許期 也許原始股東的部分得"處理一下" 讓延長的獲利可能 09/09 09:44
chewie:只留在官股部份(比如延長特許期不包括民股或強制釋股?) 09/09 09:45
chewie:總之還有的喬啦 09/09 09:46
所以我個人的見解是,那就把當時的那些「額度」直接拉出來算, 政府一面延長THSRC的特許營業期,另一方面得要把這些投資算進去, 最後「政府零出資」的精神仍然得以維持、高鐵得以服務大眾、 政府一樣可以獲得穩定的財務來源,多贏才是PPP的真正精神!! ※ 編輯: fabg 來自: 61.64.20.106 (09/09 09:52)
cynthia624:推專業文 09/09 10:50
brea:狂推!!!!!!!!! 09/10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