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ASHIO (HIGASHIO OSAMU)
看板Railway
標題[新聞] 酒駕男 竟開上月台軌道
時間Thu Feb 23 04:37:52 2012
http://www.cdns.com.tw/20120223/news/gstz/T90013002012022219111180.htm
酒駕男 竟開上月台軌道
記者楊逸宏報導
五十三歲謝姓男子於日前酒後駕車,竟把自小客車開進新營火車站月台旁的軌道,所幸
被車站人員發現,報警處理。鐵路警察據報趕抵,先把車子駛離軌道,之後對謝某進行酒
測,酒測值達零點七三,謝某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偵結後聲請簡易判決。
謝姓男子是在今年一月九日晚上八點多,於新營區某餐廳喝完酒後駕車離去,行經東山
路平交道時,疑似不勝酒力,竟直接把車輛駛入新營火車站月台旁的軌道。
當時在車站內巡視的陳姓轉轍工,發現竟有小客車開進鐵軌中,趕緊通報鐵路警察前來
,鐵路警察局第三警務段派員趕抵,發現謝某渾身酒味,對他進行酒測並將小客車駛離軌
道。
經酒測後,謝某酒精濃度達零點七三毫克,已經超標,檢方偵結後聲請簡易判決;至於
所涉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之妨害火車往來危險罪嫌部分,謝某表示不是故意的,是因為
喝醉酒才不小心開上鐵軌,有試圖要開出來,但車子卡在鐵軌上,這部分與陳姓轉轍工所
描述相符,該部分不起訴。
2012/02/2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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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之三不策略:
不干涉介入、不支援協助、不聞不問放任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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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sgoer:酒駕... 02/23 08:24
→ long20201:又是酒駕.... 02/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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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ses87241:樓上的邏輯有問題= = 不起訴是檢察官不起訴,跟法官無關 02/2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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