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cpoem (CK101)
看板Railway
標題Re: [臺鐵] 『旅客不及乘車』不得以重購辦理原票退票
時間Wed May 23 14:32:40 2012
※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兒)》之銘言:
: 剛才在臉書上看到這個誤導大眾的
: http://ppt.cc/zeqn
: 台鐵坑錢之不能說的祕密~~
: 如果票己過搭車時間或日期
: 請不要相信售票人員的話當作是癈票
: 1~過期票千萬不要丟
: 2~再重新買一張起點到目的地的票
: 3~到目的地時,新票~請人工驗票蓋章自己帶走
: 4~請到服務台申請重覆購票
: 5~填寫完成後請到售票口退款囉!!(扣13完手續費)
敬愛的旅客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本局范局長交代本處要妥善處理,並且向您
致意,您所提出的問題,謹答復如下:
經查本局對號列車乘車票面記載限當日當車次有效,逾期無效,惟因
不及乘
車者,得憑乘車票准予簽證改乘當日同等級以下最近開行之列車,改乘對號入座
者不予劃座(公告於本局各車站及網站
http://www.railway.gov.tw/tw/index.aspx 之旅客服務/消費者資訊專區)。
有關網路轉載,對於本局重覆購票退票之疑義,查本局乘車票係為雙務契約
,旅客於購票後應確認票面記載事項,若無異議,即為承諾意思之表示,且對號
車票逾期即失效力。惟
考量偶有旅客發生持誤購(售)乘車日期或忘記攜帶乘車
票情形,本局為顧及旅客權益,若有前述原因確有重購之事實,故同意以重覆購
票退票規定處理-即於搭乘時重購同區間之乘車票,之後再憑未使用之原誤購(
售)及重購乘車票至車站填寫重覆購票退票申請表,經車站主管確認符合重覆購
票退票規定者,退還原誤購(售)車票之票價,惟須扣收每張退票手續費13元。
為旅客做好服務,是台鐵全體員工努力的目標及應盡的職責,謝謝您!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杜微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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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臺鐵自己都不堅守規定了... 大家就去退票吧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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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開了......童年
淡水線美好的回憶
開 往 淡 水 開 往 新北投 開 往 北 投 開 往 石 牌 開 往 臺 北
新北投+
淡 水=竹 圍=關 渡=忠 義+北 投=王家廟=
石 牌=士 林=圓 山=雙 連=臺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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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54.249.85
推 hellohenry:這不就是台鐵自己打自己臉... 05/24 00:04
推 mackywei:啊就票制問題啊,有座無座價格相同爛位就扣不到錢。 05/24 01:37
→ mackywei:但是想改運費/座位費(運賃料金)制...也不會有人支持的。 05/24 01:38
→ mackywei:對旅客來說並沒有好處啊。 05/24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