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unchisin:相機把記憶卡抽掉不就好了 01/24 11:24
推 fireneo:曾經在臺南站看過三寶其二寶,對了好幾隻展示機喊到近千元 01/24 11:27
→ fireneo:可能他們認為... 螢幕會亮耶!還彩色的 01/24 11:28
推 JCC:清除就好了不是嗎 找台鐵資訊人員處理一下嘛 01/24 11:45
→ JCC:不拍賣也可清除後捐給弱勢團體 01/24 11:45
推 ultratimes:筆電把HDD抽出來就好啦,清除還怕冠C事件 01/24 11:46
→ likesea:怎麼看個資法都是垃圾沒用,哪個白痴提議的.......... 01/24 13:17
推 irenewill:是會不會用的問題吧 台鐵這種處理方式就是根本不去了解 01/24 14:18
→ irenewill:個資法 直接銷毀是最省事的方式啊 這樣其實不算台鐵自己 01/24 14:19
→ irenewill:做資料蒐集吧? 01/24 14:19
推 atriple:話說 3C商品要怎麼銷毀阿? 燒掉? 都是塑膠和金屬耶.. 01/24 19:30
推 Giuliani:爛台鐵 浪費資源 01/24 21:18
推 busgoer:台鐵依法行事也中槍 01/24 21:34
→ y600260:這樣就沒有機會在車站買到便宜的二手品了 哭哭 01/24 21:50
推 sa411022:爛台鐵? 原來個資法是台鐵訂的 受教受教 01/24 21:51
推 globalhawk:揪一下 多寫幾封信去局長信箱 隔天就改新聞稿了吧 01/24 22:51
→ busgoer:很難吧,之前還有人拿民法去槓過 01/24 22:52
推 mstar:因為鐵路法和民法的精神,遺失物最後是要給拾得者 01/24 22:56
→ mstar:就算拍賣所得也應該給撿到的人,而不是台鐵收下 01/24 22:56
→ mstar:所以台鐵為了省麻煩,決定乾脆就全銷毀比較簡單省事 01/24 22:57
→ starker:鐵路法53條第1項是寫"權利人"...此權利人不僅僅是單指所有 01/24 23:49
→ starker:人,其實亦包含拾得人在內 01/24 23:49
推 luther0583:有些數位相機有內建記憶體,記憶卡抽掉還是有資料在內 01/25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