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ergame5:應該看他是何時買了這張票吧 04/04 21:40
推 oldman258: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去買張月台票嗎??算是漏洞? 04/04 21:40
→ oldman258:雖然我也覺得應該看買的時間 04/04 21:41
推 IanLi:是要取票時知悉 還是訂票時知悉呢? 04/04 21:56
→ tw3781:以大大您的說法除了誤點時已車上的旅客可以退費外,其他的 04/04 21:56
→ tw3781:都不能退囉~~這根本不合情理 04/04 21:57
→ IanLi:但是剪票時蓋這就不合規定吧 04/04 21:57
→ tw3781:買票時已被告知誤點,我無話可說,人家是預售票耶!! 04/04 21:58
→ tw3781:你鐵路局有打電來我家通知我車子誤點可以晚點出門嗎?? 04/04 21:59
→ acergame5:應該是賣票時就該蓋了 怎麼會進月台才蓋 04/04 21:59
→ tw3781:PS: 我是說原PO 04/04 21:59
→ acergame5:早就買好票的跟知道誤點還要買票的不一樣 04/04 22:00
推 robbiejill:我覺得有瑕疵..以我們車站做法..由售票員蓋章 04/04 22:02
推 IanLi:這當然是售票員蓋啊 其他人員蓋都不合購買知悉自願放棄誤點 04/04 22:09
推 hinano:今天還有一個客人從樹林刷悠遊卡進站,搭車到新營 04/04 22:37
→ hinano:他搭的車到新營晚點超過45分,吵著要退掉刷卡進站的紀錄 04/04 22:38
→ hinano:那大家覺得該退他嗎?到底退$的標準該如何認定? 04/04 22:39
→ hinano:已使用乘車服務是已發生的事實,對服務瑕疵的部分 04/04 22:41
→ hinano:要如何才能有滿意且合理的作法呢? 04/04 22:41
→ kadena:依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作業暫行要點 04/04 22:49
→ much5566:可是因為台鐵本身問題造成原本計畫好的行程被打亂仍沒有 04/04 22:49
→ much5566:賠償機制不會不太公平嗎? 04/04 22:49
→ kadena:11.有下列情事不適用本賠償要點 第三項 04/04 22:49
→ kadena:未經起程站購票乘車,而於列車上補票或到站補票之旅客。 04/04 22:50
→ kadena:但確係於車上補票乘車後始發生晚點情形達晚點賠償標準經列 04/04 22:51
→ kadena:車長或值班站長確認簽證後,依本要點賠償之。 04/04 22:52
→ kadena:如果沒有車上補票 就不構成後面可以賠償的但書 04/04 22:54
→ ecpoem:「樹林刷悠遊卡進站,搭車到新營」新營還不能用電子票證, 04/05 01:42
→ ecpoem:這要怎麼刷出?若要消除進站記錄要憑對應車票辦理... 04/05 01:44
推 excimo:版友說的很清楚 他買票的時候根本還沒到搭車時間 04/05 07:33
→ excimo:到了現場台鐵用這種方式告知誤點 他已經沒有其他選擇 04/05 07:33
→ excimo:如果因此不能退錢 根本就不合理 04/05 07:34
→ kadena:還是可以解卡 只是要拿補票收據辦理 問題是照h大的敘述 04/05 08:35
→ kadena:似乎也沒有在車上補票 我認為是可以辦解卡 但還是要補票 04/05 08:36
→ kadena:而補票的部份既然是到站補票 自然就沒有超過45分退費的理由 04/05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