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dware:銓敘部跟專家學者應該去被撞看看,這樣就知道他是否要逃.. 12/14 22:45
推 cassine:就真的不符合冒險犯難的認定 12/15 00:06
推 owenx:這樣依法認定只會讓更多人灰心而已。 12/15 00:19
推 ROCAF:某人說: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12/15 00:51
→ tw3781:雖說不一定屬於冒險犯難,但逃跑一詞對師傅及家屬也太不公 12/15 08:50
→ tw3781:平!! 12/15 08:50
→ tw3781:逃跑有那種為了自己身命,放下一切職責的感覺;實質上不然 12/15 08:52
→ tw3781:蔡師傅剎車也拉了,也鳴笛了該做的都做完了,一切聽天由命 12/15 08:53
→ tw3781:是否在坐位上已無差異,更何況駕駛台都已潰縮,根本無法認 12/15 08:55
→ tw3781:定 12/15 08:56
→ Lxr:重點是溝通不良... 沒必要羞辱人~ 12/15 13:12
推 hatedog5566:法條怎規定就怎走 可以去吵認定的問題 但不要用死者 12/15 14:07
→ hatedog5566:為大這爛理由去處理 12/15 14:07
→ hatedog5566:難道一條生命的走 就可以讓法律去改變嗎? 這樣只是更 12/15 14:07
→ hatedog5566:代表台灣是人治社會 不是法治社會 情理法會持續下去 12/15 14:08
→ hatedog5566:不如把重點擺在認定比較實際點 12/15 14:08
→ hatedog5566:這條如果不合理 就修法 不要有特案 12/15 14:08
推 sa411022:我覺得重點不在於冒險犯難or因公殉職 12/15 14:15
→ sa411022:而是銓敘部和法院憑什麼認定蔡機車長"有逃跑"? 12/15 14:15
→ sa411022:審理時的那句問話令人懷疑法官是否真的有用心去了解 12/15 14:17
→ sa411022:車頭的受損狀況? 我想家屬在爭的是這點 12/15 14:17
推 hatedog5566:因此去吵認定是很合理 只是不要用死者為大立場去看 12/15 14:22
→ r185:樓上何不去撞撞看呢? 12/15 14:37
推 hatedog5566:這樣就要被撞看看嗎? 12/15 14:40
→ hatedog5566:不合理就修法 12/15 14:40
→ hatedog5566:如果都要用死者為大去看 臥軌是不是都要死者為大去看? 12/15 14:40
→ r185:煞車拉了就可以跑,但是蔡師傅不但沒跑還鳴笛到最後一刻 12/15 14:41
→ r185:足以證明他最後一刻仍想搶救所有的一切 12/15 14:41
推 hatedog5566:所以呢? 該吵得就認定問題 而不是死者為大問題 12/15 14:42
→ hatedog5566:一個司機的死換來多25%的金額 or 法規認定的修正 12/15 14:43
→ hatedog5566:哪個比較有意義? 12/15 14:43
→ r185:誰跟你吵死者為大的問題? 我可沒有。 只覺得有人缺乏某些東西 12/15 14:44
→ hatedog5566:看到不同意見就要人被撞看看 這水準實在是 12/15 14:44
→ hatedog5566:→ r185:樓上何不去撞撞看呢?<<這不解釋看看? 12/15 14:45
→ r185:這樣的講法是要你以司機的角度去看。根本不是真要你上去撞 12/15 14:53
→ r185:所有證據顯示蔡崇輝堅持到最後,你是想否決什麼嗎? 12/15 14:55
推 hatedog5566:但你講出也是事實 12/15 14:57
→ r185:如果你跟法官站同一邊,請你證明,小腿會往前跑的原因啊 12/15 14:57
→ hatedog5566:我整個推文有否定蔡司機嗎? 該吵的是認定問題 12/15 14:58
→ hatedog5566:你都沒看到嗎? 12/15 14:58
→ hatedog5566:法官會如此認定有他的原因在 但該吵的是為何會如此認 12/15 14:58
→ hatedog5566:定的問題 我的推文依你閱讀能力看不懂嗎? 12/15 14:58
→ r185:法官認定 不代表一定是對的。 難道錯判也不能異議嗎? 12/15 14:59
→ hatedog5566:錯判不就是一種認定問題? 為何會錯判該去檢討 12/15 15:00
→ hatedog5566:但一堆人已蔡司機犧牲生命來講 是很合理嗎? 12/15 15:00
→ hatedog5566:況且一定只能已司機角度去看? 不能從法官和法條去看? 12/15 15:02
→ hatedog5566:找出為何會這樣判 再去檢討相關法條和認定想法 12/15 15:02
→ hatedog5566:這樣想就要被撞看看? 這算理性討論? 12/15 15:03
→ hatedog5566:那鐵道板大概可以廢除了 都不是當事人 要發生才能談 12/15 15:03
推 r185:不合理嗎? 如果沒有司機犧牲,哪來的因公冒險犯難認定 12/15 15:08
→ r185:撞撞看的說法 上面解釋過了 你不用一直跳針 我不是姐姐 12/15 15:09
推 hatedog5566:所以到底是司機犧牲問題還是法條和認定有問題? 12/15 15:09
→ hatedog5566:這很明顯不是絕對相關 12/15 15:10
→ r185:是有人扭曲認定 12/15 15:10
→ hatedog5566:是因司機犧牲才會冒出這話題讓大家去檢討法條和認定 12/15 15:11
→ hatedog5566:重點應該放在認定 而不是司機犧牲 12/15 15:11
推 eddy334246:認定就是有問題啦 跳針啥? 12/23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