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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電子檔... 不然還要key真的會累死.... 貼一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於中華民國95 年10 月出版的輕軌與公車捷運系統納管之研析 32頁表3.2.1 TRB,1996 路權分類表 ===== 3.2 路權分類 目前普遍接受的的路權分類型式是Transportation Research Board 於 1996 所提出者,如下表3.2.1、表3.2.2 所示: 表3.2.1 TRB,1996 路權分類表 等級 種類 簡述 A 完全沒有平面交叉路口,完全被隔離開來或是以柵欄保護。行 人、機動車輛、腳踏車都禁止進入此路權 B1 以柵欄來隔離一般道路,行人、機動車輛、腳踏車只能在特別 設計的地方穿越此路權,路口處設置號誌控制系統 B2 在街道上以六英吋高的路緣隔離路面,並設置籬笆在軌道外, 行人、機動車輛、腳踏車只能在特別設計的地方穿越此路權 B3 在街道上以六英吋高的路緣隔離路面,行人、機動車輛、腳踏 車只能在特別設計的地方穿越此路權 B4 在街道上以緩坡路緣隔離路面,行人、機動車輛、腳踏車只能 在特別設計的地方穿越此路權 B5 軌道與行人專用道結合,而以六英吋或更高的路緣來隔離道路 C1 混合交通,輕軌列車在地面街道行駛 C2 公共運輸專用道,以高起的路緣隔離了行人與車輛,非大眾運 輸車輛、腳踏車禁止進入 C3 輕軌/行人專用道,機動車輛和腳踏車禁止進入軌道,輕軌路 權鋪以特殊材質的鋪面 另一派的分類說法...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iot.gov.tw/public/data/7122111384171.pdf 32頁 或許出題老師就是信這派的? 或許這本書的作者是出題老師? 我個人的看法是TRB的路權分類比較細 比較能描述真實生活中各種不同的型態 而且分類依據完全以隔離型態與強度來區分 個人感覺此法較為嚴謹 而最高等的A級是單一條件沒有例外 我是比較偏好此道 聽聞有同好認為路權牽涉法律判決的過失層面 因此堅持傳鐵非A不可不然後患無窮 但是以國內法規而論應該就足以判決事故發生的權利義務 洋人的分類應該沒那麼大的佐證權威性才對? 之前網友提到的傳鐵那個A-或者A'也並非那個Vuchic, Vukan R.的ABC三刀切的看法來說 不也突顯了路權分類被國內延伸了 條件有瑕疵就看分給A還是B而已不是嗎? -- 本務車 後連車 ---B- E1001 E1002 -A--- 1 2 ▄▄▄▄▄ 2 1 ● ●● ● ● ● (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59.118 ※ 編輯: komachi275 來自: 218.187.59.118 (01/01 01:41) ※ 編輯: komachi275 來自: 218.187.59.118 (01/01 01:47)
fireneo:長知識 01/01 04:25
starker:若為自由法派的法官洋人的東西會被引用...亦會有權威性 01/01 06:05
starker:而某些學者為了讓自己的書賣的好,會使用自己書上的內容當 01/01 06:07
starker:做考題來出,這也很常見 01/01 06:07
Auslayer:一直都覺得台鐵是B 坊間教科書是哪位編寫的? 01/01 08:42
liyuoh:長知識 所以這東西還是要看各國如何定義? 01/01 09:04
li7915566:我覺得平交道可以算A吧,因為車子要過是高速通過,沒有 01/01 11:24
li7915566:紅燈,汽車是因為給方便才能過得。 01/01 11:25
我覺得要算A算B都是可以接受 只要分類條件寫清楚就好,反正只要有平交道存在...就不是最完美的隔離型態= = 以前求學時老師總灌輸我一個觀念 包含大自然的生物 任何的分類都是人為界定的 端看你分類的 1.依據是什麼(條件) 2.有沒有人信(認同)的差異而已 常用分類之所以被用是因為大家覺得他分得好、有道理又實用而來 自己也當然可以提出自己的方法分類 只要夠好就會取代別人的規矩 沒有那種因為誰最先提出就誰說了算的事情 當然在新一代大師產生之前還是乖乖學習最被世人接受的那套規矩囉 而且啊 TRB 1996年這套也不是完美又普世通用的方法 咱們的公車專用道就無法被此歸類哩... ※ 編輯: komachi275 來自: 218.187.59.118 (01/01 11:46)
li7915566:照這個標準,糖鐵跟台鐵居然同等級,因為都有平交道。 01/01 11:48
li7915566:糖鐵過平膠還會解速咧,台鐵誰管你。 01/01 11:49
komachi275:沒啊...糖鐵通常沒有柵欄等實體隔離設施 01/01 11:49
li7915566:搞不好有些礦鐵等級還是A勒,根本不何常理啊 01/01 11:50
komachi275:雖然臺鐵也不是全部路段都會隔離就是... 01/01 11:50
komachi275:這套分類法裡面沒有提到路權與行車速率的關係 01/01 11:51
li7915566:平溪說是輕軌等級我可以接受 01/01 11:51
komachi275:礦鐵A級有問題嗎?沒資格還是太瞎 XD 01/01 11:52
li7915566:糖鐵市區減速就表示他的路權沒比較高,才會碰到一堆障礙 01/01 11:52
li7915566:礦鐵這些隔離設施都不用做,卻可以符合A級, 01/01 11:53
komachi275:對啊...臺鐵在市區通常會有柵欄隔離路線兩旁 糖鐵沒有 01/01 11:53
li7915566:感覺就很奇怪。 01/01 11:53
komachi275:需不需要隔離主要是看有沒有其他人車會跨越啊= = 01/01 11:54
li7915566:礦鐵A級,台鐵糖鐵B級,花一堆錢做設施都假的?平交道 01/01 11:54
li7915566:只是方便,不然這標準還有多少A級?根本沒有區分價值 01/01 11:55
li7915566:台鐵糖鐵一般就覺得等級有差,混在一起,這標準根本沒用 01/01 11:56
沒有混在一起啊...因為他不是只分ABC 臺鐵是B1類,糖鐵不符合...
komachi275:歐洲的高鐵很多路段也沒有隔離啊 還噴320咧...XD 01/01 11:56
li7915566:詞不達意,我想大家應該知道我在說啥 01/01 11:57
komachi275:重點在於系統外的人車會不會通過路權的問題嚕... 01/01 11:57
li7915566:給他過是方便,有車來還是他最大。就像紅綠燈,綠燈就是 01/01 11:58
li7915566:紅燈大。 01/01 11:58
道路使用權=路權 過平交道如果只是給方便,那麼就會有侵害鐵路路權的問題了 總不能說綠燈過路口被橫交的撞,撞人的還說[你綠燈只是給你方便]吧 XD ※ 編輯: komachi275 來自: 218.187.59.118 (01/01 12:01)
li7915566:而有火車,不管時間有沒有足夠,直接紅燈。 01/01 11:58
komachi275:對了...祝大家新年快樂 XD 悲慘的上班趕工去... 01/01 12:02
Chungli28:不認同平交道侵害路權,列車通過時平交道的公路路權是 01/01 17:13
Chungli28:取消的,包括急難救護車車輛也不能通行 01/01 17:13
Chungli28:但是綠燈過路口未禮讓救護車輛或行穿道行人,下場可不一 01/01 17:16
Chungli28:樣,綠燈只能算是相對優先而非絕對 01/01 17:16
komachi275:是啊...平交道對路口的管制性高於號誌燈沒有疑異啊 01/01 17:20
komachi275:我說侵害是指非列車通過的其他時間唷~~ 01/01 17:22
shun01:結論:為方便考生,推動全台鐵路立體化(誤!) 01/02 04:43
komachi275:不錯啊 XD 01/02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