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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ailway.gov.tw/tw/news_Detail.aspx?SN=6859&NewsType=0 翁先生FB:http://ppt.cc/aIMl ======================================= 103年2月28日因中壢-楊梅間電車線事故,列車僅能單線運轉,造成眾多旅客行程延誤及 諸多不便,臺鐵局再致歉忱,除依晚點賠償辦法受理對號列車誤點45分以上旅客全額退費 事宜外,另考量區間車旅客感受及權益,規劃以專案方式退費給持電子票證乘車之旅客。 經臺鐵局統計,當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9時30分,基隆、苗栗間區間車平均誤點亦達45 分以上;且區間車旅客大部分持電子票證乘車。臺鐵局同意該時段持電子票證乘車遭受延 誤之旅客,比照對號列車辦理全額退費;另因取消行程而同站進出者,亦同意辦理退費: 1.乘車時段:2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9時30分。 2.退費區段:行經基隆-苗栗間班次。 3.退費作法:退費旅客可逕至各票證公司網站或至臺鐵網站再連結各票證公司列印相關紀 錄後,向啟程站或到達站辦理。 4.辦理期限:配合各家電子票證資料查詢,於3月5日起至4月4日一個月內辦理退費作業。 臺鐵局亦通盤檢討現行晚點賠償機制,針對賠償標準及方式進一步研議,確保旅客權益。 ======================================== 糟了,TRA要賠慘了 先例一開,以後不就沒完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47.180
kutkin:哪有賠慘? 收進來的吐回去而已 03/02 12:35
r185:以北部區間車密度這麼高來說,真正誤乘車時間+45分以上的不多 03/02 12:36
r185:大部分都是進站後,搭最近一班已經嚴重誤點的區間車 03/02 12:37
kutkin:咳....當天一堆讓快車先走的狀況.... 03/02 12:37
r185:旅客12點進站12:05搭車,車確是表訂10點半的車,他也沒得賠 03/02 12:39
kutkin:如果沒有耽誤到,如何解釋月台上的人群? 03/02 12:39
r185:對號車已經買好票了,除非短程,長程一定會在月臺續等 03/02 12:40
kutkin:這說法沒辦救援的。 03/02 12:41
r185:假日北部旅客本來就很多,在加上因對號車延誤而停留的旅客 03/02 12:41
r185:要不擠爆也很難 03/02 12:42
kutkin:很呵 那怎麼解釋不停對號車的車站 月台擁擠呢 03/02 12:42
kutkin:還有一件事就是,北部本來就是非對號乘客>對號乘客。 03/02 12:43
kutkin:去放大對號乘客的影響也是很.... 03/02 12:43
kutkin:非對號乘客是包含 非持對號車票但是可能搭乘各級列車乘客 03/02 12:44
kutkin:退一萬萬步來說 照你講的每個都搭乘+90分的車 03/02 12:45
kutkin:那就代表一定有一段時間非對號車是開天窗的 03/02 12:46
r185:電子票證賠償應該是以非對號車行車時間+45分 不是對號車+45分 03/02 12:47
batatas:非對號車本來就是開天窗 一堆停駛 03/02 12:47
yeinnight:反正現在就是消費者最大,規定都可以無視,沒差了啦 03/02 13:14
s1an:規定本來就是可以檢討的 03/02 13:21
mouse711217:刁民萬歲 03/02 13:26
bejing:台鐵如果公告"對本局乘運契約不服者,請勿搭乘本局列車"XD 03/02 13:27
bignoob:==============歡迎來到台鐵護航版================= 03/02 14:01
Ascene:早該檢討退票機制了,以前搭夜車莒光號,夜車在中壢掛點 03/02 14:31
Ascene:台鐵也只賠電車跟莒光號的差價13元,這種鬼機制不需要檢討嗎 03/02 14:31
cses87241:不會賠慘吧,真正想要舉證的人大概沒有很多 03/02 14:33
Ascene:一堆護航台鐵的真不知道在想啥 03/02 14:42
clivewu:顆顆 原來電子票證就是活該倒霉 管你有沒有真的被耽擱 03/02 15:05
TheGhan:TRA: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是個寶 03/02 15:13
eric0925a:本來就該賠 什麼叫刁民? 只有買對號車才可以賠 這合理?? 03/02 16:59
eric0925a:TRA那天對號車combo連發 沿線好幾個站都快爆炸了 03/02 17:00
wcc960:無論對錯,日本人看到應該會超級羨慕台灣人XD 03/02 17:19
yeinnight:要賠可以,規定不合理也好,要嘛先改規定再來賠;偏偏現 03/02 18:58
yeinnight:在就是民意最大,規定供在那邊就好,按規定思考的都是護 03/02 18:58
yeinnight:航。不改規定就賠,這種事情永遠都會爭議。 03/02 18:58
yeinnight:平常說台灣情理法是鬼島,自己遇到了還是情理擺第一 03/02 19:02
s88239:我還是覺得電子票證可以退真的很誇張!樓上有人說可以看電子 03/02 20:58
s88239:票證起訖時間扣掉行車時間超過45分就可退,這完全不合理阿! 03/02 20:59
s88239:第一,你沒有算到你等車跟刷票口走到月台的時間 03/02 20:59
s88239:第二,此先例一開,大家就先刷進車站跟友人聊天45分鐘, 03/02 21:00
s88239:這樣每次就能免費搭台鐵了,這樣爽了? 民粹治國 03/02 21:00
fastech:這是專案處理,並非通例,平常沒事故樓上說的當然不成立 03/02 21:35
kutkin:講的好像有人喜歡非自願在台鐵車站滯留一樣 03/02 23:43
TheGhan:還情理法鬼島咧!台鐵多年來漠視區間車旅客權益,想改規定 03/03 07:10
TheGhan:早就改了,視而不見這次出大包被電只是剛剛好。 03/03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