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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koff (Dukoff)》之銘言: : 「使用悠遊卡拒絕列車長補票之我見」 : . : 有關網路教學,指出旅客使用悠遊卡進站時,就完成驗票手續,可以「拒絕」車上列車長 : 針對搭乘自強號超過70公里的部分補票,或者「謊稱身上沒錢,要用悠遊卡內部的餘額去 : 扣款」,或者謊稱「身上沒錢,到車站再提錢補票」等,以規避車上補票之網路討論,小 : 弟我提出一下見解,希望回歸良善的乘車環境。以下小弟我試圖改變這種想法,當然,您 : 若執意維持原有作為,就不必再多看下去,畢竟小弟使用文字要對人性價值觀改變的造成 : 影響,有其困難度。 個人同意要建立良善的乘車環境 不論是台鐵從業人員或旅客都責無旁貸 最基本的 大概就是互相尊重和誠信原則這兩點 : 首先,我們思考一下,如果您是便利商店的員工,而消費者以現金購買商品,或是以信用 : 卡購買商品,你會不會有不同的對待的臉色?當然不會。同樣的,對列車查票而言,使用 : 現金購買的車票,跟直接使用悠遊卡搭車,亦不該有不同的對待。而乘車者也一樣,使用 : 悠遊卡等電子票證,亦不應自視為可以擁有較佳的不同待遇。 基本上同意 原則上使用不同的票證不該有不平等對待 但是旅客因使用電子票證或定期票等票種所得到方便及優惠 同等級同票價列車不同的速度或停靠站 甚或如高鐵之商務車廂等級有別之服務 是否為不平等之對待? 個人以為這是鐵路事業為求運輸之效率及其利益所為之合理差別 不能把平等原則無限上綱 : 第二,您知道搭車是一種「契約」嗎?所謂的契約,就是雙方立於「平起平坐」的地位, : 各取所需,各盡義務。而不是出錢的人最大,提供服務的最小,這是必須要先釐清的!但 : 是,契約這件事情,很可能因為雙方規範的條款無法盡善盡美,所以,一定有灰色地帶或 : 是漏洞的地方,那我們必須思考,我們是要採取良善的角度,一般人認為可以讓契約雙方 : 保持良好的永續關係的方式進行;或者相反的,在灰色與漏洞的地帶,想盡辦法把自己的 : 利益極大化,反正契約沒說清楚的地方,只要對我有利,我就選擇性的去做,而不管良善 : ,不管雙方的永續關係? 原則上契約因兩造合意而成立 但是 交通事業(尤其是投資龐大的鐵路)因其具自然寡占性質 若放任旅運雙方自行訂結契約 事業機構具有相當的優勢 勢必造成旅客的不利益 因此實務上大多數國家均對交通事業進行管制 在我國鐵路的運送契約就不得違反相關法規 並且要求要公告其內容 換句話說 遊戲規則要合理且透明 這也符合之前提到的公平和誠信原則 : 好!我們回歸使用悠遊卡搭乘自強號這一點。 : . : 從「是否要有差別待遇」之下來看,列車上的驗票人員,如果看到你排隊買紙票,就給予 : 尊重的眼光,但如果看到你拿悠遊卡,就給你鄙視的眼光,這樣,您一定會不舒服,同樣 : 的,驗票人員也會有這樣的背景概念,不管怎樣的票種,都是平等看待。台鐵的票種太多 : 了,如果都要差別待遇,我想,驗票人員應該也會人格分裂,一個車50個座位,馬上臉色 : 要變來變去,彷彿顏面神經失調。 : . : 那我們反思,當我們使用悠遊卡,已經可以用區間車打九折的價格來搭自強號了,已經是 : 政策上的利多了,為什麼我們還要去思考有沒有更多悠遊卡的利益可以獲取?為什麼超過 : 70公里要補自強號與區間車的票價差時,還要刁難查票人員??難道使用悠遊卡的旅客, : 不能跟使用紙票的旅客一樣的權利義務? 先不論目前規則和契約的問題 這裡有幾個點可以討論 1. 持悠遊卡和紙票旅客權利義務的差別 首先,兩者權利義務顯然不會一樣 除了票價、使用時間範圍限制外(而且這是已明文規定的差別) 大概就只有補票了吧 而使用有效紙票是不會被補票的 所以這點反而是用悠遊卡的人吃虧 當然在票價和車種等是使用悠遊卡有利 2. 什麼人要補票? 補票代表旅客未持用有效車票 在自強號上對持悠遊卡旅客算未持用有效車票? 這顯然不好界定需要事前約定好 : 第二,從「契約」的角色定位來看。搭車購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如果您覺得台鐵的規定 : 是不合理,那沒有人「強迫」你一定要使用台鐵當作運輸工具,也就是說,你的運輸上的 : 需求可以「選擇」不與台鐵訂立運輸契約,這就是契約自由原則!今天您選擇了台鐵,就 : 等於必須遵守著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且針對權利義務所沒有規範完善的地方,以善良風俗 : 的角度去維繫。 前面說了 鐵路是具有相當的寡占性質 並不是可以完全被其他運具所代替代 鐵路法甚至限制平行路線的興建 不爽不要坐在這裡並不合理 再來 運送契約之訂定完全掌握在事業機構手上 只受法令限制 單一旅客幾無置喙餘地 也無法和事業機構進行個別撮商 何來契約之自由? 故至少契約必須合理合法 並且讓旅客都能事先得知 這才算是對旅客有誠信 : 如前面小弟所說,契約一定有灰色地帶,有漏洞,但端看你要用良善的行為去應對,還是 : 要取巧取得個人利益極大化的行為去應對,這都是可以思考的。就如「信用卡」條款,是 : 不是也有灰色地帶,然後可以利用灰色或規範疏漏的地方,去取得很多點數來取得很多利 : 益,而讓你稱她為「卡神」。但端看你自己的價值觀。 : . : 台鐵是百年的組織,職員與列車老化嚴重,人力嚴重不足而工時過長,設備上缺乏政治力 : 的支持而缺乏經費更新,但仍拖著老命為著全島運輸血脈的暢行而提供服務。同樣的,在 : 有關運輸契約上的規定或公開揭露等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如果您與台鐵是互相依存的關 : 係,維持雙方良善的利益才是永續的,而非利用契約規定不夠詳細、契約揭露不夠完善等 : ,來謀取小利,這都不是維繫契約雙方良善的好氛圍。 個人同意旅客不應該去鑽漏洞謀取一些小利 反過來事業機構也不應該造成旅客額外的損失及不便 例如 有些車站的閘門會以自強號方式設定 此時車長在車上補票反而會造成溢收票款 另外若要求旅客自行檢視閘門的扣款或到補票處解卡 這不是就給持悠遊卡旅客額外的義務? 此時旅客基於防止損失不便之立場而拒絕車長之要求 還是沒有明文規定之要求 個人認為不失合理 或者換句話說 事業機構要防止逃票 也不能造成溢收票款 否則違反誠信原則破壞良善旅客之信任 如此何來良好氛圍? : 結論:您當然可以要求我找出各種規定的條文來討論,包括契約、包括法規。但有很多事 : 情是本於良善的心就可以去推知的,法規與契約只是把它具體化罷了。如果您不贊同台鐵 : 的規定,您也不願意驗票人員對你查票,而仍非常在意用悠遊卡搭乘自強號在超過70公里 : 的部分要補差價,或者嫌惡查票人員設備簡陋無法直接扣款,那您可以依據契約自由改搭 : 別種交通工具,而設備簡陋方面相信查票人員也知道設配現況造成的擾民,而不會硬要執 : 行。但一切的一切,秉持雙方都遵守權利義務,秉持對各種票種都一視同仁,回歸到運輸 : 的核心而不是利益核心,相信旅程必定是順心順意的。 舉個例子就好 我要從花蓮到宜蘭 幾乎沒有其他時間、成本近似的合理選擇吧 再強調一次 鐵路運輸不適用不爽不要坐這回事 最後還是那句話 要建立好的乘車環境 不論是旅客或事業單位都責無旁貸 事業單位有責任訂出合理可行的規則 由旅運雙方切實遵守 環境才能變好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9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76206454.A.90D.html
owenx: 花蓮到宜蘭台鐵根本是便宜的太過分了... 10/12 01:25
GoIce: 大推這篇! 10/12 06:28
sinohara: 花蓮到宜蘭就是不爽不要搭的例子 這種疏運開一堆不能站 10/12 09:55
sinohara: 然後等很久才有一班宜花間要90min的普通電車 10/12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