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uleta: 外國人喔 沒事兒沒事兒 11/24 21:14
推 zhttp: 超免費賺到國外街頭藝術工作者的創作 11/24 21:1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OC92 (114.136.55.235), 11/24/2016 21:15:05
→ twice899660: 難看死了亂畫一通的8+9 11/24 21:31
→ bailan: 叫他去新加坡畫啊 11/24 21:37
→ ueiueiuei: 欸,免費國外藝術耶,下次來不知道要收多少了 11/24 21:53
→ hinajian: 屁國外藝術啦畫什麼鳥不差你們幾個 11/24 23:22
→ hinajian: 抓來在身上用中文髒話刺青看他高興不高興 11/24 23:23
推 lukasformac: 怎麼會依毀損罪辦? 11/25 00:00
推 watanmila: 真的蠻難看的 11/25 00:11
推 deathtrowa: 這種程度敢稱為「街頭藝術工作者」喔,救命啊..... 11/25 01:58
推 SHR4587: 其他國家不知道,米國都這麼難看就是惹 11/25 06:11
推 lions402: 醜到不行 11/25 08:23
→ elcatel: 是不是藝術,怎麼我會分不出來? 11/25 09:02
推 whitefox: 技術差,只能用這種容易隨時修正的粗字體 11/25 09:22
→ ultratimes: 不依毀損罪,那要用哪一條? 11/25 11:11
→ ultratimes: 倒是對"共犯"這用詞覺得水準真差 應該是"共同正犯" 11/25 11:12
推 SmileEMU800: 樓上又在塗鴉了 11/25 12:08
→ Auslayer: 去維修工廠塗鴉 本國人沒跟他說那些車子是等著整理的? 11/25 17:27
推 atriple: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想算了,看在他是國外街頭藝術公作者 11/25 20:22
→ atriple: 的份上,因為他們可能不知道台灣的民情不允許。當然,因 11/25 20:22
→ atriple: 為列車是公物,他們還是必須被移送。 11/25 20:22
推 lukasformac: 社維法90條,刑354又不符合 11/25 21:14
→ lukasformac: 刑138也不行,毀棄、損壞或令不堪使用,都沒符合怎 11/25 21:17
→ lukasformac: 麼罰? 11/25 21:17
推 cindy1234: 共犯就可以罰 11/25 22:26
推 relio: 還是不能噓文 11/26 17:18
→ fluency: 比台鐵的觀音列車好看多了... 11/28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