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terBishop (@fringe department)
看板Realityshow
標題Re: [TAR.] 1810
時間Thu May 5 01:55:34 2011
※ 引述《PAPAYASTRAY (後青春期的詩)》之銘言:
: 最近有和板友討論了罰時的問題
: 就把舊文再拿出來整理了一下
: 以前對於"on foot"搭乘計程車的罰時是
: 30分鐘 + 因搭車而得到的時間利益
: 最近這幾季都是只罰30分鐘
: 或是要隊伍回到該地再走回pitstop
: 老實說Kent&Vyxsin搭計程車比走路還慢 也沒有什麼時間利益啦 XD
http://www.realitytvworld.com/news/exclusive-kent-kaliber-and-vyxsin-fial
a-talk-about-the-amazing-race-12248.php
Can't在訪談中表示根據規則, 搭乘指定外交通工具而未得到時間利益者罰時30分鐘.
所以雖然他們搭錯飛機也只要罰30分鐘, 或是上季父子隊叫計程車也是罰30分.
另外提到JZ到的時候他們的罰時只剩不到10分鐘. 所以他們乖乖走的話是穩贏的.
還有提到說RB做了近三小時. 節目剪接看起來短上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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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4.237
推 goodplace:若因搭乘許可外的交通工具而得到時間利益 要怎麼罰? 05/05 06:31
推 nckufish:30分鐘加上估計節省的時間(雖然我不知道是怎麼估的) 05/05 19:40
推 goodplace:抱歉我眼殘 前一篇文章有提到 感謝回答 05/05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