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hu0910 (Buchy)
看板RedSox
標題[討論] 關於Rule 5 Draft
時間Fri Dec 13 20:15:52 2013
昨天王維中被釀酒人挑走(恭喜他!!!)
爬過對此規則的解釋後產生一些疑問
我們家的林子偉也是第二份合約
不過跟王維中不同的點在於
王維中兩次都是跟海盜簽的
而林子偉第一次是跟隔壁基基簽約
後來因為蚌斜跟MLB官方抗議高中未畢業而作廢
(到底基基之前有無正式簽他,記得不是很清楚,姑且算有)
最後才在兩年後跟我們簽約
我想問的是我們是不是到時候也要提早放他進保護名單
以免被別隊撿走呢?(當然前提是有打出成績的情況下)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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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53.111
推 tanaka0826:跟洋基的約最後結果是voided 12/13 20:26
→ tanaka0826:然後看SP的球員頁面 December 2016才有規則五資格 12/13 20:28
→ tanaka0826:所以我猜跟洋基簽的那個應該不算 12/13 20:29
→ jameshu0910:忘了有SP可以看...謝謝版主 12/13 20:50
推 dean:一年內同一隊重簽才符合資格。 12/14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