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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供一下案例 去年來台北讀書,承租了一間雅房,價格便宜,物超所值,當時是跟二房東簽約的,後 來二房東又簽了另一個室友,所以該公寓就住了三個人 我跟另一室友都是學生,該房東是上班族,當時簽約約定水電瓦斯等每月平攤,後來因 接下來三、四個月沒收到帳單,我們也不疑為異,等到十一月初,二房東拿起電費帳單 說我們用電量太大(平均一人一月大約250元),要我們多分攤,本人當然據以力爭,最 後二房東就被我用理說服了,接下來沒有多久瓦斯單來了,後來才發現因為是天然氣, 二房東當初又沒有按時填寫用度表,該死的是我進去時也沒確定目前度數為何,於是 在未確定的情況下我就先預付了1300元(當時情況為超收)。 在接下來月份裡,除了每兩個月電費來時會有些爭執,我也用道理跟他說明白,他 也在三月初就沒再說什麼了,等到今年因為在外找到房子想先搬出去,要結清瓦斯 時,他又說明要再付500左右(這時是按照度數跑),我當時就嚴重懷疑我只住了十個 月,瓦斯費竟然要高達每月200元,於是跑去瓦斯行申請歷史帳單,後來才發現... 二房東竟然在去年十一月時,拿的帳單是自己打上去的(偽造文書??),於是後來我 過去跟他理論,他一開始還裝傻,還跟我吵了一架,後來晚上我過去跟他理論,他 終於低頭跟我說對不起,我也跟他算清楚帳目 瓦斯帳單從先前一個月高達200元,變成一個月只要90元 案例完畢 -------------------------------------------------------------------- 心得 在台灣這個法治社會裡,只要你年滿20歲,所簽定的合約都要負責,所以 在租屋子先前,你要跟房東再三確認房子的大大小小事(畢竟你要待很久) 然後只要有關於錢的事,你一定要用契約明明白白寫清楚 ex:房租、押金、水電瓦斯費,等如何繳約或是日期都很重要 尤其是合租找室友的,最好事先前就要講清楚 ex:費用是分攤還是依用電比例,朋友長期或短期來居住如何算, 高耗電量(冷氣、暖爐)又要如何收取,惡意且長期(電腦從搬進去一年從未關機過, )浪費水電費用又要如何處理。 一些林林總總的費用要在事先前就說明清楚,最好是寫在合約(先小人後君子,避免被 擺道,我差點被二房東擺道)。 我的情況是當初搬進去忘了看電錶、瓦斯錶,然後被吭,不過我事後追查有力,才平反 成功,所以對任何金錢事物有疑問時,還是要請教同學朋友, 以上小小心得,希望對第一次找房子的人有所小小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