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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照,貴板友於公寓板之發文: 已於 18059 7/23 - □ 板規五,再犯水桶一個月!by li <shinny123> 又於 18273 7/29 shinny123 □ [無/台北/新店] 4房2廳4衛 台北新店林園獨立別 … 文中又在註明 租金(月):每月租金4000, 5500, 6500, 7000元 共23,000元 (視房間大小而定) 違反板規 5.禁止徵求套房、雅房、室友,亦禁止套房、雅房、辦公室分租 《違者刪文不另行通知,再犯水桶一個月,再犯水桶三個月。》 a.這裡是公寓出租板,所以套房、雅房、室友、分租,不符合板旨! 禁止徵求及出租套房、雅房、室友等等文章,若有此類需求, 請移駕套房Rent_tao板雅房Rent_ya板。 b.若文章中有寫出任一間房間之單間價格,視為要分租套房、雅房處理。 因此,判處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8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