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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動物判刑 全國首例 〔記者鮑建信、蘇福男/高雄報導〕迫使動物冬眠被判刑,全國首例! 前年9月,永昇發126號船長蔡宗明將300多隻食蛇龜等保育類動物,放入塑膠盒後, 覆蓋夾雜冷凍魚餌的冰塊,迫使進入冬眠,報關出海時被查獲,高雄地院依違反野生動物 保育法,判處徒刑8月,減刑後為4個月,得易科罰金。 至昨天深夜,記者尚未聯絡到蔡宗明,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的看法。不過法界人士指出, 迫使動物冬眠構成騷擾罪判刑,可能是全國首例;野保法所指的騷擾,是以藥品、 器物或其他方法,干擾野生動物之行為,蔡欲讓龜類冬眠,除運送方便,也有預防其中 途死亡作用,這算不算是「其他干擾行為」,有待上級法院認定。 判決書指出,被告蔡宗明(42歲,有違反漁業法前科)涉嫌與綽號「阿勇」的男子共謀 ,由對方將保育類野生動物食蛇龜311隻、柴棺龜3隻與甲魚混合放入網袋, 再放在四方形塑膠盒,使龜類個體間相互堆疊,運到漁船上後,再蓋上冰塊, 欲使其進入冬眠狀態,自新竹南寮漁港安檢所報關出海時,被查獲。方便運送 卻違反野保法 合議庭法官調查,依據農委會公函指出,龜鱉類動物於一般情況下, 其正常姿勢應為腹板在下、背板在上,相互堆疊易受到干擾、傷害、甚至死亡; 強迫冬眠雖便於運送,已違反其自然生存狀態,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資料來源:總會delay的奇摩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9/78/1aaaz.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9.205
pureshores:這種冬眠他真的叫的醒嗎.... 11/30 02:36
pureshores:判刑有理! 11/30 02:37
slzhao:我比較疑惑的是,食蛇龜可以出口嗎? 11/30 18:41
TurttO:食蛇是保育類,不能買賣,當然不能出口囉 12/01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