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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終止了某個長達六年的某個約 然後又經歷了些差點挨告及被同樣寫歌朋友 出賣的狗屁倒灶的事 總算可以沉潛下來 好好寫歌了 其實一直覺得來這個版很有收獲 原因在於每次來都可以看到大家推薦很棒的東西 不管每個人的創作靈感來源為何 我一直覺得我的方式是必須要聽過很多東西 把自己浸淫在某個氛圍當中 才能某年某月某時被靈感擊中 寫出一些類似人生或生活 咀嚼不下而必須嘔吐出來的複雜感覺 版上很多聽歌的人 有些也是寫歌的人 其實看到版友們對於抄襲的不以為然 我只能很感慨地說 一切都是整個唱片工業產制過程中因為流程所致的弊病 (即便這個工業跟市場小的可以 多數聽眾的自主性跟廣度也沒高到哪裡去) 好比今天某個歌手要收歌了 各大工作室 唱片公司及製作相關資深級人物們 便會對外釋出很多消息 並開始列出所需要的歌曲"標準" 簡例如下: 某某唱片公司某某歌手需要新歌 快/慢歌 音域****** 聲音********* 希望是電子(或搖滾 嘻哈等)最好是像關史蒂芬妮的風格(反正就是扯到某個現有歌手) 或是類似之前某某歌手的某首暢銷曲的風格 在創作人似沒有靈感奶水卻必須硬擠出乳汁以某生計時 作品便應然而生 接下來便有許多demo歌手以接近收歌歌手的聲線將整首歌錄完 送出帶 接下來視各創作人的約 許多歌也許一開始是長成蘋果的樣子 但經過工作室的修改 它變成火龍果了 等到所有後製及歌手的再度詮釋 也許會變成仙人掌也不一定 但其實變形的過程中不外乎最重要關鍵”好賣”(此標準大多由片公司認定) 所以許多原生創意便在流程及商業的考量上變成一個大家一聽到會想吞下的麥香堡 但會不會把這個麥香堡定義成一道留芳千苦的經典美食 我想是很難的 我不清楚國外音樂產製的過程 當然我自己的經驗也薄弱到不足以說明整個台灣市場 但或許聽到許多歌手只拘泥某些既定音節的創作歌曲 我們或許只能說 也許是產製過程中的誤植 郢書燕說 也許是歌手本身也妥協了  只寫定義上會賣的歌 但一切都不外乎商業短利介入創作中心思考下的必然結果 商業行為的形成取自於買賣雙方的共同價值介定 所以該負責任的 不該只是賣方 有時也是買方拒絕再教育或對於產品消費程次認知不足所致的文化低低落現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56.17.209
hiphopdog:coz only they got families to feed 08/04 08:07
molemilk:------by Spree 08/04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