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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raffic 看板] 作者: mrt620 (我補) 看板: traffic 標題: [新聞] 快速路違規 16項罰款三級跳 時間: Thu May 18 19:53:04 2006 剛剛警廣有報這件事情,突然想到昨天看報紙有提到這東西,所以有開車的人請注意吧 快速路違規 16項罰款三級跳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七月一日起,民眾在屬於省道的快速公路違規,有十六項將比照高速公路裁罰, 款將從三千元起跳,大幅提高,且一些原本不會被處罰的行為也將受罰,像慢速的烏 龜車占用內側車道,即從不取締改為罰六千元。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昨天表示,比照高速公路管理的快速公路僅限於省道, 包括了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西濱快和中投公路,共計有十四條,巿區和地方快速 道路並不在適用範圍之內。 (像是北市的市民高架、信義快速道路、環河快速道路、堤頂大道都不在此限) 高速公路局交管組長吳木富指出,快速公路速限最少七十公里,最高則到九十公里 ,和高速公路的道路等級差距不大,因此這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時才在 「高速公路管制規則」中納入快速公路。 根據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快速公路比照高速公路罰款標準的違規 項目有十六項,包括超速、未保持安全車距、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任意變換車道、站 立乘客、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規超車、迴車、倒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以及連續 按喇叭,迫使前車讓道等。 由於「高速公路管制規則」開罰從三千元起跳,導致原本適用一般道路處分規定的 快速公路罰款金額三級跳,以亂按喇叭為例,罰款從現行三百元變三千元,暴增十倍 ;任意變換車道、違規迴車、倒車罰款也提高五倍。交通部也提醒,目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未訂定安全車距的標準,因此在一般道路警察並不會取締,但從七月 一日起,快速公路將增訂安全車距,駕駛人如果跟車太近,將被罰三千元。 【2006/05/17 聯合報】 @ http://udn.com -- ●●●●●●●●●●●●●●●●●● 國光客運宜蘭-太平山線 宜羅玉三天清牛英百土仁仁中蘭巨白太太 宜蘭站發:09:30 水 澤 平 太平山站發:15:30 尊 送大 士韜 路 平山 乘車時間:2小時10分 蘭東宮星埤橋鬥橋橋場口澤間台木嶺山莊 票價:182元           本車只在星期六和星期日行駛,請多搭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3.27 -- ●●●●●●●●●●●●●●●●●● 國光客運宜蘭-太平山線 宜羅玉三天清牛英百土仁仁中蘭巨白太太 宜蘭站發:09:30 水 澤 平 太平山站發:15:30 尊 送大 士韜 路 平山 乘車時間:2小時10分 蘭東宮星埤橋鬥橋橋場口澤間台木嶺山莊 票價:182元           本車只在星期六和星期日行駛,請多搭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