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332l ((小棒v( ̄︶ ̄)y))
看板Road
標題Re: [國際] roundabouts
時間Sun Oct 21 16:48:00 2007
!!抱歉我還沒打完!!!
等我工作都搞定我馬上把他完成!!
抱歉先不要看!!
我還沒完成
首先先抱歉我這麼晚才回文 m(._.)m
因為前幾個星期行程有點滿。
※ 引述《chumacher (bbking)》之銘言:
: 就我關於圓環的認知
: 圓環經過適當的設計之後,的確是個不錯的路口控制型式
: 但是絕非某些文獻所說的那麼神
的確。
: 我覺得還有待進一步探討的,就是雙車道圓環
: 因為在這樣的圓環中,內圈的車輛要切到外圈準備出圓環
: 或剛進入圓環外圈想要切入內圈的車輛긊: 很容易因為車流交織發生側向的擦撞,因為圓環內部沒有很明確的優先權設計
進入圓環前,要先等環內安全時,才可進入
也就是說
如果有兩輛車並行在圓環內
一定是從同一個腳(leg, or "arm" in British English)進入的
因此,舉英國為例:
http://home
舉德州為例,這就很明顯的有 駕駛人必須遵行之軌跡:
很明顯的
如果有碰撞的話
一定是有人跨出了自己的車道 (因此必須負責──提高將來保險費)
當然
以德州為例並不適合台灣,因為台灣有機車
過於複雜的標線反而讓人困擾
但以英國為例,我想還蠻適合套用的
不過的確
如您所說
英國的法律並未規定環內的優先順序(這倒讓我很訝異)
http://www.esmerel.com/wagons/rhodes/britcode.html
所以
: 當車輛從圓環外部進入圓環時,可以透過道路定線與交通工程的設計
: 同時配合標誌的提醒,引導準備進入圓環的駕駛者,遵守圓環內部車輛具有優先權的規定
: 並且提供停等的空間,所以即使有匯入的衝突點,但是發生事故的機率較低
: 但是圓環內部就沒有如此明顯的優先權設計
: 只能透過教育的方式,提醒駕駛者,內圈的車輛擁有優先權
: 當內圈車輛要切到外圈時,外圈車輛應該禮讓內圈車輛
: 但是這樣的效果在高交通量時,往往大打折扣
: 目前德國的圓環設計規範,仍舊傾向圓環出口僅設一車道的建議
恩,雖然我沒看過這方面的資料
但我可以理解
: 就是要避免雙車道出口,圓環內圈車道與外圈車道行駛動線交錯的情形
: 從而引導兩股車流變成匯入與匯出的關係
: 此外,目前的設計規範中,雙車道圓環也建議不劃設內外圈車道的分隔線
: 就是希望圓環內車輛,能有混合車流的空間認知與駕駛行為,而隨時注意側邊的車輛
: 但是即使如此,仍舊避免不了上述圓環內外圈車流交織的情況
: 所以在交通量較高的情況下,規範建議在多車道圓環裝設號誌
: 但是這樣又失去了圓環最原始的特性
: 所以通常有號誌的圓環,通常只用在本來就是個大圓環的路口
: 或是都市的地標景觀的路口
: 為了改善雙車道圓環的運作效率與交通安全,讓圓環能應用在多車道公路
: 許多研究機構都投入加以研究
: 我看過荷蘭的一個研究報告,那位教授提出了如蛋型、渦輪型的雙車道圓環車道配置
: 改善了圓環內部的車行動線,減少了交錯的衝突點,並且改善了車流交織的情形
: 讓圓環的運作效率也大幅提升
看起來很有趣。
不好意思,我這邊想要討教
請問這文獻在可以在哪裡取得呢?
要付費嗎??
(我真的很有興趣知道)
我想把這個看完
: 目前也在荷蘭部分郊區公路的路口施行,至於成效如何,還有待分析
: 如果台灣願意施行圓環的控制型式
: 應該還是要先從簡單雙車道公路著手,畢竟單車道圓環還是最理想的圓環型式
: (十字交叉只有四個匯入衝突)
: 等駕駛者的駕駛習慣慢慢培養起來了,再施作衝突點較多的雙車道圓環
: (十字交叉高達十二個匯入衝突與四個交織衝突)
: 這樣循序漸進的方式,會比較適當
對,沒錯,我非常同意。
這算是「交通手腕」吧
我真的非常同意。
沒錯,的確是要用漸進式的方法
的確要從
附帶一個消息
2005 年出版的<< Freeway and interchange : geometric design handbook>>
Joel P. Leisch
也大量加入了 roundabout
其實最初發文本來只是要提到美國開始流行造 roundabout 的趨勢
就這樣而已XDD
我當初另一個發文目的也只是要提醒:台灣的圓環大都設置不合格
事實上台灣的環境真的還很不成熟
不論是交通法規或市交通設施
有兩大根本原因
(1)設施不完善
(2)駕駛人手冊
(1)
交通設施如:
連最基本的 priority junction 的設置都還不完善
即:美國的 stop sign系統、yield 系統
99 % 以上的節點都有標誌,責任歸屬
或是 英國的 give way 系統
台灣很缺乏。許多路口到現在都還沒有設置路權標誌
幹道周圍沒有設置「讓」或「停」
撞車責任歸屬很難判定
因為明明是幹道,但沒有「讓」在岔路上
所以與「右方車先行」的法規矛盾
另外,全世界只有台灣的紅綠燈如此落後!!
惟一!!真的是唯一,獨樹一格...
連希臘、土耳其這些地方都比較進步
(我的意思是,在駕駛人習慣如此差,比台灣差的地方如希臘、土耳其
紅綠燈至少蓋的比台灣好)
台灣沒有轉彎車專用的
沒有左/右 轉黃燈
沒有左/右 轉紅燈...
造成轉彎車的黃登竟然會(1)沒有黃燈 或是 (2)與圓形黃燈一起合併
ORZ
造成眼睛沒有辦法快速判斷燈號
還要先想「這是什麼的黃燈,式左轉燈的黃燈,還是主車流的黃燈」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以上只是小例子
我真的很希望台灣人能真的體會到"完善的交通設施"
因為目前的情況是:
「只要沒出過國,終其一生都不知道,原來世界其他地方運作的方式
可以這麼有效率。」
因為台灣的道路,除了國道之外 (我們的國道真的做的很好)
大都不符合AASHTO <<A polocy of Geometric Design of Highways and Streets>>
以及 FHWA << MUTCD >>的規範標準
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
「台灣人不用出國,就可以體會到頂級的交通設施」的最高境界...
推到其原因
交通法不夠完善
希望修法之後可以嚴格規定各設施的標準
(先自雖然有標準,但根本不夠完善
比較各國法律,台灣的規定太鬆
每年枉死在陸上的人太多!!我真的很心疼...)
車禍原因如果是 標誌 標線 號誌 不當
也應該勇於告主管機關
(可惜大部分人沒有此法治觀念,因為常常互相告發
但其實兩者都沒錯,是主管機關的錯)
(2)
最根本應該是要推到"駕駛人手冊"
這太重要了:駕駛人手冊、駕駛人手冊、駕駛人手冊、駕駛人手冊
因為沒有駕駛人手冊
(駕訓班那本不是...駕訓班那手冊是私人發的,不是公家機關)
於是人們不知道要如何使用各項標誌、標線、號誌
遇到「停」要停都不知道
(這同時又與上一個原因有關:
因為大部分是設施設置不當)
到了斑馬線附近還亂超車
但不一定知道自己錯了...是因為沒有一本準則
連撞車要先看對方保險公司都不知道
這些都應該要寫入駕駛人手冊
改善的作法為:
(1)拿到駕照馬上發一本駕駛人手冊
(2)名訂法規:臨檢時要拿行照駕照、駕駛人手冊
雖然有些人會丟著不看
到至少會有一些效果。
離題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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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ewie:修改駕照考取制度吧 不過又會被批成擾民...:P 10/21 17:52
→ alen332l:這篇文永遠都沒辦法完成了...太忙了~ 04/23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