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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全台34座燈塔 後年回歸交通部
時間Tue Sep 15 16:24:42 2009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135714.shtml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2009.09.15 03:30 am
燈塔是重要的航運交通設施,卻隸屬財政部關稅總局,
讓台灣成了世上唯一由海關管理燈塔的國家;
交通部與財政部達共識,將在民國一百年「收復」燈塔這塊最後失落的版圖,
也結束海關轄管燈塔長達一百五十五年的歷史。
世界各國都是交通部或是港口、航務單位主管燈塔業務,但在台灣形成特例,
是受到清末列強侵略中國與戰爭下的影響。
西元一八四二年鴉片戰爭結束,清廷戰敗簽訂中英南京條約,
清廷同意開放五個通商港口,開放港口就需要燈塔等助航設施,
但清廷沒有建造西式燈塔的經驗,就由當時
英人赫德所掌控的海關負責建造與維護,海關掌管燈塔歷史就由此開啟。
一九四五年台灣光復,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接收燈塔設備,
燈塔曾短暫回歸交通部門
,但翌年交通處就以欠缺專業人才,加上我國其他地區(當時大陸尚未淪陷)
燈塔都是由海關經營為由,又把燈塔移回海關,目前對岸燈塔業務已隸屬中國交通部。
不過,燈塔主要的功能在引領海上船舶安全航行,與航線、航路息息相關,
但主管機關卻又不在職司航務的交通部,造成事權不統一。
「就像交通部管路,也要管道路標誌標線的道理
一樣,」官員形容,燈塔就像是交通部失落的版圖,「缺了這一角,就變得不完整」。
日前關稅總局官員拜會交通部政次葉匡時討論燈塔移交事宜,雙方都有高度意願。
葉匡時說,燈塔移來交通部,不論從事權統一及效率上都是很合理安排,
財政部很早以前就希望交給交通部,配合行政院組織法修法時程,
後年就可移交,就算修法不及,也不影響移交進度。
卅四座燈塔回歸交通部後,還可帶來觀光效益,目前少數有開放參觀的燈塔,
都成為當地觀光景點。
葉匡時說,交通部轄下有觀光局,未來觀光局可進一步推廣燈塔觀光旅遊行程,
讓燈塔更加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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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5.49
→ courtyard:不知道PO拿裡所以PO這裡 其實燈塔很多都緊鄰公路說 09/15 16:25
→ courtyard:台灣南北各地燈塔通常都有省道的聯絡道路 台二最多燈塔? 09/15 16:27
推 shter:也許可以轉 PO .... Cga 版 ?? Traffic ? 09/15 20:14
推 Beijingman:台二有鼻頭角,三貂角,富貴角三個燈塔 09/16 22:28
→ Beijingman:啊,野柳那個應該是燈桿,不是燈塔 09/16 22:29
→ drefly: 借轉可以嗎?謝謝~~ 09/17 11:04
※ drefly:轉錄至看板 Taiwan319 09/17 11:04
※ PECOPECO:轉錄至看板 Tour-Manager 09/24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