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cblue (fc)》之銘言:
: 1.升格後該市境內的省縣道養護等責任公路總局是否會交由該市政府負責?另外縣道和全
: 線都在直轄市內的省道(如台64,台10,台12,台84,台86,台28等)是否會解編?
: 2.同上,全線都在直轄市內的公路客運是否得變為市區公車?
我個人比較感興趣的是監理業務的管轄歸屬
除了f網友所說的道路養護責任 公路客運管轄權責外
這些升格的準直轄市會不會為了罰金 行照駕照等業務規費等等
比照台北市 高雄市 要求監理業務全數回歸管理
我猜中央應該會採丟掉賠錢貨(公路養護) 守住金雞母(監理業務)的做法
公路養護多麻煩 動不動就是花錢 還給人告國賠 早早丟掉 省得煩人
監理業務怎麼搞就是賺錢 是一大筆稅收來源 死都不會放
不過我認為公路編號應該是不會解編 只是多插個某工務段養護路段終點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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